防貓亂抓「戴腳套」 小橘貓4肢發黑截肢 狠心飼主涉虐貓

受傷的小貓被送往醫院治療,但4只腳掌傷勢嚴重需要截肢。(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小貓救援案件,動保員將小貓救出後,發現貓的四肢腳掌發黑、皮膚潰爛,部分腳趾骨外露,送往動物醫院治療,獸醫判定爲人爲傷害,動保處掃描晶片查出飼主身份,隔日通報新莊頭前派出所、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前往查訪,最後飼主徐姓女子坦承以腳套緊纏貓腳,最後被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送。

動保處表示,日前接獲新莊民衆通報,指住家2樓遮雨朋友貓叫聲,疑似受困,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救援,不料將貓救出後,動保員卻發現小貓的腳掌傷勢嚴重,將貓送往動物醫院救治,後經獸醫師判定傷勢乃人爲造成,因此掃描晶片確認飼主身份爲1名徐姓女子,隔日啓動調查。

動保處查出,飼主登記地址就在通報救援處的同棟公寓,且日前飼主還通報貓遺失,動保員遂會同頭前派出所警員、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前往查訪,徐女起初與丈夫何姓男子矢口否認虐貓,但對於貓失蹤原因交代不清、說詞反覆,警方便將2人帶回派出所訊問。

後來警方突破心防,徐女辯稱去年11月飼養該貓,但因爲亂抓物品,所以上網購買腳套,防止小貓抓傷家中物品,後來幫貓洗澡才發現,4只腳已經脫毛紅腫,但因忙碌未將貓帶往醫院治療,沒想到12月中時,貓腳已經變黑髮臭,且小貓不斷哀叫,擔心擾鄰之下,便將貓連同貓籠放置屋頂,但隔日前往查看時,貓已經不知去向,所以才通報失蹤。

由於徐女明知貓受傷,卻未帶去就醫且無任何處置作爲,任憑傷口發臭發爛,導致其中一隻腳掌腐爛、腳趾骨外露,其餘3只腳掌也必須截肢,已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有明確虐待動物行爲,警方訊後將2人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徐女飼養的其他3貓1狗也交由動保處帶回安置。

動保處呼籲飼主,使用腳套、項圈等物品,必須隨時注意動物狀況以及鬆緊度,若發現動物受傷就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前往就醫,如果放任動物病情惡化不作爲導致肢體殘缺甚至死亡,恐涉違反動保法,將面臨刑責及罰金。本案飼主也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飼養犬貓及認養收容處所動物,同時須至新北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參與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