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亮刀搶包遭逮假釋將撤 昔「盜匪」淚嘆難復歸社會

張姓男子屢犯刑案遭判刑入獄,近年減刑假釋後短暫擔任餐廳廚師,又因手受傷無法工作,後續遲未正常工作維生,近日先在新北偷竊機車,再到臺北車站旁行搶路人,警方介入於案發4小時將其追查到案,依法送辦;據悉,張男落網後無奈落淚,哭訴自己已沒錢吃飯,真的走投無路,自知犯罪必須面對刑責。

警方調查,35歲李姓男子從事餐飲業,昨晨到住家附近吃早餐,返家途經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巷弄內,45歲張男騎乘機車突然靠近,伸手拉扯李男隨身包包,見李男抗拒,亮出一把開山刀威嚇,李男鬆手交出包包,張男便騎車加速離開。

李男報案指稱,隨身包包內含手機及現金1萬元。警方獲報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張男車籍資料及行蹤,昨早9時35分在萬華區桂林路上查獲張男,查扣作案用刀具、贓物手機,張男雖坦承犯行,但堅稱「包裡只有600元」,與李男指述不符,警詢後依強盜、竊盜罪嫌將張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悉,張男曾涉違反懲治盜匪條例、槍砲、毒品、詐欺、洗錢等罪。判決指出,張男2001年因涉犯違反懲治盜匪條例之妨害性自主罪遭判無期徒刑,2002年入監執行,2013年爲了看A片,與李姓獄友合資5萬6000元買通2名替代役,由替代役夜間服勤時用繩索吊掛走私電視及記憶卡等物入監,後續獄方查房發現電視機,又在替代役內務櫃中發現贓款,全數依貪污罪送辦。

張男因貪污案再被判刑8年,2022年1月20日經矯正署覈准假釋出獄後,經輔導曾在某餐廳擔任廚師,卻因手部受傷無法工作,後來遲未能找到固定工作正常度日,又涉嫌一起槍砲案遭逮,未料仍不改惡習,亮刀行搶再次被捕。

昨落網時,張男態度配合但神情黯然,坦承飛車持刀行搶路人,稱前晚先到新北市三峽區找朋友求助無果,見民家外停放着舊機車,就拿隨身鑰匙嘗試發動,發動後便將機車騎走,東晃西晃尋找目標,一路晃到臺北車站附近,在巷內見李男獨自一人,且四下無人,才決定行搶。

至於犯案動機,張男無奈落淚,稱出獄後難以復歸社會正常生活,長期找不到工作,所以缺錢花用,犯案前已經沒錢吃飯,也沒錢購買衣服鞋子,也自知犯罪後必須面對刑責。

張男落網後無奈落淚,哭訴自己已沒錢吃飯,真的走投無路,自知犯罪必須面對刑責。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