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每年流失5億噸原水 遭糾正

翡翠水庫每年約5億噸水流向大海未讓民衆利用,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水利署、臺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本報資料照片)

翡翠水庫爲大臺北地區民生用水重要來源,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曾對外聲稱原水利用率高達9成以上,但監察院調查後認定,翡翠水庫實際提供民生用水佔比僅30.08%,扣除防洪運轉操作所需泄洪等因素,每年約有5億噸原水流向大海、未讓民衆利用,提案糾正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翡管局。水利署對此不表示意見;翡管局強調,民生供水不盡理想的原因是下游需求端每日需水量並不多,將持續配合中央調度,提升供水利用率。

監察院表示,由翡翠水庫營運概況表可知,翡翠水庫歷年平均放水量中,民生用水僅佔約30.08%,其餘多數原水發電後即流入大海,經計算高達55.72%、約爲5億噸,相當於流失1.5座翡翠水庫有效蓄水量,但根據翡翠水庫的原水利用統計表,卻顯示歷年的原水利用率大部分高達9成以上,甚至有超過100%情形。

監委蕭自佑、賴鼎銘、葉宜津指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原水取用策略是優先取用南勢溪水源,當南勢溪原水量不符所需時,才請翡管局發電放水,再取用其尾水,造成翡翠水庫蓄留北勢溪水源,過半數以上僅能放水發電後流向大海,未能再有效運用,因此提案糾正水利署、翡管局。

另外,對翡管局委外採樣檢驗翡翠水庫水質,審計部查覈發現,契約規定廠商應檢驗的72個項目中,有18個項目無法定基準值,且翡管局未就檢驗結果判讀分析。契約另規定廠商需取得所有檢驗項目的檢驗機構許可證,但其中6個項目,環境部並無核發任何認證機構,翡管局採購契約訂定內容顯有瑕疵,也應確實檢討改進。

被監察院糾正,水利署不願表示意見。不過,熟悉水利人士直言,一般翡翠水庫應用主要是北水處與翡管局在處理。

翡管局迴應,翡翠水庫基於大壩安全、蓄洪防災的考量,水庫有必要調節性放水,放水同時儘可能用水力發電,目前翡翠水庫水力發電利用率已達90%以上,民生供水利用率僅30%,不盡理想的原因是下游需求端每日需水量並不多。

翡管局強調,截至目前爲止,翡翠水庫服務大臺北地區人口已達600萬人,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水資源規畫調度,翡翠水庫將可再提升供水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