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未滿1年捲詐團律師案 法官石育恩被起訴…現況曝光

律師鄭鴻威等人涉泄密給詐團遭起訴,檢察官查出,鄭鴻威把一筆現金放置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刑法之泄密等罪,追加起訴石育恩、鄭鴻威及律師楊濟宇等3人,石育恩因涉入刑事案件,司法院認爲情節重大,予以停職至今。

橋頭地院表示,依據法官法規定,石育恩未經判決有罪確定前,停職應已是最爲嚴重處分,且後續評鑑、懲戒等程序,均非地院權責,橋院靜待該案判決確定結果,並依司法院指示,再爲後續處理。

石育恩與鄭鴻威同爲政大法律系畢業,曾在民間某知名建設公司任職,爲司法官學院62期結訓法官,去年底分發至橋頭地院。

檢方指出,鄭鴻威於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間,在臺南市某處交付80萬元現金頭期款,再於今年1月29日委由楊濟宇將剩下的250萬元現金攜帶至橋頭地院的停車場,交付給石,由石放在辦公室代爲保管,預計其後與房仲接洽時支付。

檢方於5月18日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搜索石育恩橋頭地院辦公室及宿舍,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等罪嫌,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鴻威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濟宇、鄭鴻威胞姊鄭彧歆等3人,訊後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左)疑替律師鄭鴻威(右)藏匿詐團不法所得,今被北檢起訴。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