糞水外流房東僱工人修 慘被告侵入住宅
吳姓男子去年10月向闕姓房東租屋,但4個月後套房廁所管線不通、糞水四溢,吳男氣得要求提前解約、搬到友人家暫住,3天后闕女僱工進房清潔整修,卻被吳男控告侵入住宅、竊盜,闕女喊冤強調只是要修房子,桃檢認爲,她是要維修進、並非無故入侵,予以不起訴處分。
吳姓男子去年6月和闕姓女房東租下位於中壢中北新村的一間房屋,簽約約定1年爲期,但沒想到才住不到4個月,浴室糞管阻塞、馬桶不通,糞水爆滿溢出整個廁所,連房間內地板都積滿糞水,又臭又髒無法居住,吳男立即跟房東反應,並離開租屋處,到旅館和友人家輪流暫住。
闕姓女房東得知糞水外溢後,接連2天請來僱工修理馬桶和糞管,並清理廁所和房間,孰料事後吳姓男子控告她侵入住宅,還因拖鞋、地毯不見,加告她竊盜。
闕姓女房東喊冤,強調是擔心影響到其他住戶,纔會趕緊清潔,並將吳男的個人物品以塑膠袋收納避免弄髒,且吳男事前也表明要終止租約,否認不法。
吳男證稱糞水四溢的隔天,房東有致電詢問可否進入租屋處,他有同意併到場表明要提前解約、不再租屋,事後也在塑膠袋內找到拖鞋和地毯。桃檢認爲女房東是爲了清潔和修繕,並非「無故」侵入住宅,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