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柯文哲最長會被押多久? 秒懂關鍵內情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到羈押,民衆黨中央發起聲援行動,展開全國宣講,8日首站在立法院羣賢樓前登場,衆多支持者到場參與。(黃世麒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到羈押,民衆黨中央發起聲援行動,展開全國宣講,8日首站在立法院羣賢樓前登場,衆多支持者到場參與。(黃世麒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到羈押,民衆黨中央發起聲援行動,展開全國宣講,8日首站在立法院羣賢樓前登場,大批支持者擠滿濟南路,小草們活動結束前舉起手機燈海一同唱歌。(黃世麒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被檢方指控涉入京華城弊案,經法院裁準檢方聲請,目前羈押在土城看守所。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各項規定,偵查中不論案件性質爲何,羈押最長期間就是4個月。至於在審判中,需視案件的最高本刑而不同,且撤銷發回時重新計算延押次數,但根據「速審法」規定,最長一律爲5年。

臺灣民衆黨8日號召全臺小草「集結」,聲援身陷囹圄的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而在濟南路現場更是「人潮炸裂」,民衆黨宣佈現場破萬人。

同時小草也關心柯文哲會被羈押多久?由於羈押和判刑確定不同,性質上是強制處分,因此會被羈押多長時間,還回歸法律規定。

羈押是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108條各項規定,以及刑事妥速審判法,區分爲偵查中和審判中。

偵查中不得逾2月,延長羈押期間,偵查中不得逾2月,以延長一次爲限。因此,在偵查中,不論案件性質爲何,最長就是4個月。

至於在審判中,羈押被告不得逾3月,延長羈押期間,每次不得逾2月,如所犯最重本刑爲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審、第二審以3次爲限,第三審以1次爲限。因此在審判中,最重本刑爲十年以下,最長羈押期間爲23個月,將近2年。

審判中之案件如果最重本刑爲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十年者,延長羈押第一審、第二審以6次爲限,第三審以1次爲限。同樣,羈押被告不得逾3月,延長羈押期間,每次不得逾2月。總共加起來爲35個月,將近3年。

不過審判中果經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延長羈押期間之次數,應更新計算。若依此規定,則在審判中的羈押期間,有可能超過上述的23個月或35個月。

因此,根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第3項之規定,審判中之羈押期間,累計不得逾五年。若羈押期間已滿,仍未判決確定者,視爲撤銷羈押,法院應將被告釋放。

根據以上分析,柯文哲在偵查中,羈押最長期間就是4個月。至於在審判中,由於檢方所引述法條爲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收賄、第6條第1項第5款圖利,第4條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6條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本刑均超過10年。因此,原則上加起來可羈押35個月,但撤銷發回更審,延長次數重新計算。

最後,根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第3項之規定,審判中之羈押期間,累計不得逾5年。故柯文哲在審判中,最長的羈押期間就是5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