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侖深夜迴應“限高”風波,稱不涉及本人支付義務

曾經的“萬通六君子”之一馮侖,最近陷入了“限高”風波。

5月8日深夜,馮侖公開發布聲明,就“限制高消費”事件迴應稱,系91460200MA5RCFQR3Q(原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小股東以控制的兩個公司公章擅自操作所致,該案面臨的被執行事項並不涉及其本人支付義務,已通過正常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並未受到不良影響。

此前公開信息顯示,萬通創始人馮侖被限制高消費,執行法院爲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記者進一步查詢發現,今年5月6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向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發出限制消費令,涉及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問題,馮侖作爲法定代表人也被“限高”。

限制令顯示,2023年5月9日,法院曾立案執行潤漢輝(海口)投資有限公司申請執行雙方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三亞萬通健康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法院對三亞萬通健康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對馮侖實行相應的限制性措施。

具體而言,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

如上述公司因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消費活動的,應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根據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風波發酵之際,馮侖稱系公司小股東擅自操作所致,自身沒有受到不良影響,更多信息則並未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馮侖不是第一次陷入類似風波。早在去年,馮侖曾被列爲被執行人,執行標的2857.38萬元,執行法院爲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此馮侖迴應稱,網傳“執行案件”系要求馮侖向篤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謂“投資款”引起,但該款項涉篤瑕科技有限公司實控人合同詐騙所得,該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當時,雙方就此事進行了幾輪“拉鋸”,後便無進展傳出。

更早的2021年8月時,馮侖還一度陷入“涉嫌挪用資金”傳聞中。彼時消息稱,多名自然人及公司舉報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馮侖涉嫌合同詐騙,認爲馮侖利用職務之便,挪用資金4248萬元。隨後,馮侖出面否認相關指控,稱系“惡意歪曲事實,編造虛假信息”。

馮侖之所以屢次受到關注,與其房地產開發經歷有關。20世紀90年代時,海南房地產市場曾經歷一輪暴漲,房價地價均“一路狂奔”,當時包括馮侖、潘石屹、易小迪、王功權、王啓富、劉軍在內的“萬通六君子”,在海南憑藉房地產開發挖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萬通發展官網信息顯示,1991年,“萬通六君子”創建萬通品牌;1993年,成立萬通控股集團;1995年,“萬通六君子”分開創業,馮侖與王憶會開始進行地產項目合作開發;2000年,王憶會領導的先鋒股份登陸上交所主板上市;2002年,馮侖加入先鋒糧農,公司更名爲先鋒置業,馮侖成爲控股股東。2007年,先鋒置業更名爲萬通地產。

不過,在後續發展中,萬通地產並未趕上地產的黃金期。2008年時,馮侖曾提出,將港資房企作爲學習標杆,力爭用5~10年時間,完成向房地產投資公司的轉型。2009年,萬通地產營收和利潤均遭遇腰斬,此後雖逐漸恢復,但在2014年再度出現業績滑坡,2015年虧損。

業績不佳的萬通,還經歷了股權變動。2016年,嘉華控股增資31.5億元,成爲萬通地產控股股東;同年受讓馮侖持有的萬通控股全部股權後,馮侖全部退出萬通,萬通地產開始“去馮侖化”。

離開曾經的“招牌”萬通後,馮侖開始在其他領域涉足。企查查信息顯示,目前馮侖關聯企業有50家,其中30餘家爲存續狀態,包括洋浦耐基特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動動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北京通順新概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品器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等。

本次陷入風波的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由新氧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控股,後者的大股東爲洋浦耐基特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爲馮侖。三亞萬通健康成立於2016年,註冊資本5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健康產業投資,實業投資、養老養生物業開發等。

企查查顯示,包括本次借款合同糾紛,三亞萬通健康涉及的司法案件達到50個,其中76%的案件爲民事案件,52%的案件身份爲被告,案由主要爲民間借貸糾紛、企業借貸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等,78%的案件屬地爲海南。近五年裡,2023年的案件佔比最高,達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