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名媛「吃嗎啡、養小狼狗」 《愛殺17》楊士萱不起訴

▲《愛殺17》演員楊士萱(右3)涉嫌誹謗名媛養小狼狗挨告,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資料照/翻攝劇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懸疑偶像劇《愛殺17》的主角楊士萱近年轉往大陸發展,因故與社交圈名媛鬧不合,在微博上多次發文,批名媛「每天吃嗎啡止痛藥」、「養小狼狗」、「欠一堆工資不付錢」,名媛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調查,楊士萱撰文內容不是有相關報導依據,就是在批評名媛的男友,並非名媛本人,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愛殺17》是2006年由中視、八大電視同步推出的戲劇,由張韶涵、楊士萱、陸廷威主演,由於劇情描述與畫面涉及諸多血腥、犯罪情節,曾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罰,不過有別於過往臺劇的情愛偶像劇內容,引起廣泛注目,當年入圍7項金鐘獎,並獲得最佳編劇等3項大獎。

楊士萱因爲《愛殺17》一炮而紅,2008年傳出當街猥褻女學生醜聞後,逐漸淡出臺灣演藝圈,因爲母親經商緣故,持續在社交圈活躍,因此結識了年長許多的名媛,不過他和名媛之間的忘年之交卻在近年發生變化。

楊士萱突然在網路上用七字經痛罵名媛,還批名媛「男朋友吸毒」、「小狼狗玩冰毒」、並指名名媛「妳每天吃嗎啡止痛藥,不累嗎?」、「在大陸經商欠一堆工資不付錢就跑路」、「幾萬塊錢付不出來」、「她們姊妹(指名媛姊妹)檔的黑歷史我知道的比誰都多」。

名媛提告公然侮辱與誹謗罪,檢察官調查,一般處方用藥中會有微量嗎啡協助病人止痛,楊士萱提到「止痛藥」,在客觀上不必然產生名媛在吸毒的聯想,另外名媛的確在大陸有逃漏稅的新聞,且有大陸法院限制消費令可查,不能說楊士萱有明知不實而散佈於衆的誹謗犯意。

至於有關男友部分,被指摘的人是名媛男友,並非名媛本人,楊士萱主觀上認爲握有對名媛的不利事項,但沒說清楚具體事實內容,雖然發文中夾雜辱罵語句,但應該是個人一時情緒所使用的語助詞,因查無主觀犯意等理由,處分楊士萱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