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惡劣里長 侵吞失智獨居老婦房產現金還債務
前鳳山區誠德里長楊弼勝與太太蕭秀貞聯手盜領裡內蘇姓失智獨居老婦129萬安養金還過戶老婦房產,高雄地院依僞造私文書罪判楊男1年,蕭女6月、緩刑3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前鳳山區誠德里長楊弼勝與太太蕭秀貞聯手盜領裡內蘇姓失智獨居老婦129萬安養金,還把蘇婦房子過戶到蕭女名下、抵押借款420萬,用來清償個人千萬元債務。高雄地院依僞造私文書罪判楊男1年,蕭女6月、緩刑3年,可上訴。
蘇婦2015年時走路跌倒,還患有失智症無法自理生活,楊男趁社會局2016年1月協助安置時、出面協助家屬將蘇婦安置在臺南安南區的一家安養中心。
2018年蘇婦的妹妹有感年紀漸長、健康狀況不佳,擔心後續無法再照顧姐姐,於是和楊男商量,把蘇婦接回高雄安置,雙方還簽訂「以屋養老委託書」,約定日後以蘇婦名下的財產支應生活醫療照護所需,直到蘇婦往生爲止。
蘇婦妹妹特地先把自己129萬元現金積蓄全數存入蘇婦帳戶,接着把蘇婦的存摺和印章交給楊男,另把蘇婦住家所有權狀也交給楊男,表示等存款用光時,可用房子抵押借款,繼續支應蘇婦的照護費用。
蘇婦的妹妹原本以爲姐姐的餘生照護計劃,在楊男協助下,應該相當周全,沒想到,楊男陸陸續續將129萬元存款盜領一空,還把蘇婦的房子偷偷過戶到太太名下,用房子抵押借款420萬元。
代姊繳納安養費用,如果錢不夠用,再用「以屋養老」方式,把蘇婦名下的房產拿去銀行借款,支付後續的安費中心費用。直到安養中心向蘇婦妹妹催繳費用,整件事才曝光。
楊男和蕭女在偵查過程,一度互推責任,但被法官查出在外積欠近2千萬元債務後,蘇男才坦承犯行,但仍強調都是自己一人所爲,太太從頭到尾不知情。法官審酌楊男已與蘇婦妹妹以350萬元和解,調解時當場拿出80萬元現金,也獲得蘇婦妹妹原諒,依僞造私文書罪判楊徒刑1年、蕭徒刑6月,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