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風場示範計劃Q4明朗 躉購費率擬不高於6元 業者炸鍋

由於臺灣海峽進行固定式風場場域逐步飽和,風電開發商亟待政府開放浮式風場的示範計劃。經濟部能源署曾預告單一申請案浮臺設置數量爲6至12座,獲選案數以2案爲原則,將以躉購費率與一次性補貼做爲獎勵,示範案預計2030年完工併網,預計第四季公佈計劃草案及費率。

能源署官員表示,躉購費率是一次20年,費率價格過高風險在於無法掌握未來國際成本下降趨勢,目前持續蒐集開發商成本資訊,擬以過去離岸風電收購價格爲原則,「不希望比過去經驗高」,過去躉購費率106年度、每度爲6.0437元。不足之處再搭配額外一次性補貼,主要針對浮動風場需要的特殊設備,例如浮臺、動態電纜等。

據瞭解,業者提供浮動風場開發成本資料十分分歧,有的高達12元,有的7~8元,只有一家6元以下。但以具有實績的風場來看,業者說,平均都要每度達8元以上纔可能開發。

經濟部釋放浮式風場每度躉購費率消息一出,開發商皆曰「不可能」。業者說,經濟部若真的每度不高於6元,就表示「不想讓開發商做浮式風場」,或者又要重蹈 3-2覆轍,反正「先搶先贏」,不聽多數業者意見。

一家開發商指出,固定式風場每度都接近6元了,浮式風場如果沒有8元躉購費率,勢必做不起來,如果和6元比較,以價差2元,補貼20年,位經部要求需180MW容量來估算,每一案場的一次性補貼需補貼約260億元纔可能參與示範風場開發,亦即超過200億才能打平,而二個案場補貼就要超過500億。

另一歐洲風電開發商也說,依內部評估,躉購費率都在接近8元纔可能去投標浮式風場,尤其很多硬體建設還要政府一次性補貼,如果低於此一水準,恐怕沒有業者可以承做。

據業者側面瞭解,經濟部一次性補貼不會超過100億,屬於零頭,除非政府針對示範風場的規劃的條件要重新調整,拿掉6座浮臺下限,每一案場做1支、2支或3支風機都可,不要設下限,纔有成功的可能,目前比較成功的實績大約是3座浮臺3支風機。據悉,CIP在蘇格蘭的浮式風場每度約8.5元。而業者大多表示,8元是合理價位,有的有實績的業者每度高達12元。

「如果政府連示範都不讓人家示範,那商業化的浮式風場在臺灣不可能會有!」一位開發商無奈的說,目前對臺灣有興趣的資本爲日本和韓國,他們有意以臺灣風場作試金石,如果臺灣可以成功,日韓也想嘗試進一步開發浮式風場。

開發商說,二個案場要補貼超過500億元根本不可能,如果政府不肯給大額的一次性補貼,又要壓低費率,又不放寬示範計劃條件取消浮臺數下限,就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根本逼廠商放棄。

是否因爲浮式風場每度開發成本太貴,以後很難售電給科技業廠商,因此經濟部故意開出不可能的躉購費率價格,要廠商知難而退?開發商對此議論紛紛。

目前至少7座浮動風場環評過關,開發業者包含風睿能源、貝富新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臺亞風能、法國電力再生能源、IX Renewables等均有資格參與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