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正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統一登記體系

新京報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很開心能拿到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以後不論是出租、轉包,還是抵押、融資,心裡更有底了。”29日,閩清縣上蓮鄉上豐村村民老池手持剛領到的“紅本本”——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開心地說。當日,福州市首本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在閩清縣頒發;近日,福建省首宗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登記在南平市順昌縣完成——連日來,福建省陸續發放首批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這標誌着福建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正式納入統一登記體系,開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新篇章。

過去,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分別由農業農村、林業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登記。不同部門間工作要求不一、登記標準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時,容易造成權屬交叉重疊等各種遺留問題,不方便老百姓辦理業務。2014年,國家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以往分散登記的房屋所有權、海域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登記職責劃轉到原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現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設定過渡期,暫由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登記。

目前,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過渡期已滿。爲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期穩定,穩妥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省自然資源廳與省農業農村廳採取“總對總”模式,接收並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存量數據統一轉換入庫。福建省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土地承包經營權模塊已按照“統一登記平臺”“統一數據庫”“統一業務流程”的模式完成建設,滿足縣(市)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業務辦理。

“有了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農民可以選擇以轉包、出租、入股、轉讓、互換等方式充分利用農村土地資源,不僅有利於明確農民的土地權益,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規範和監管,更有利於激發鄉村的發展潛能,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一舉措將更好地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同時,對進一步盤活農村資產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有着重大現實意義。

據瞭解,下一步,全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持續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登記,維護好土地承包權益,爲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提供產權保障。同時,對於已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編輯 張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