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拋人事案記名投票 朝野有共識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頻出招,表示未來會成立「國會特偵組」,就連立院行使所有的人事同意權也需公開記名。(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上任後頻出招,他前天表示,未來會成立「國會特偵組」,讓聽證權、調查權及不得藐視國會等入法,就連立院行使所有的人事同意權也需公開記名。國民黨立委4日多表認同,強調過去民進黨執政下,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權責不對等,所以一直無法實質監督行政院,盼未來能借此建立強力監督機制,才能鎖緊政府螺絲。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昨說,過去兩屆國會因民進黨多數執政,導致立法院自我矮化成「立法局」,因此,確實可以討論如何增進立法部門權限;例如,美國三權分立,美國國會的權力非常的大,甚至還有聽證會的執行。他也強調,不得藐視國會的法案一定要通過,才能避免行政官員在立法院裡囂張、傲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中華民國是五權分立,照理監察院行使監察權,要能補足立法院的弱點。但顯然民進黨執政下監院比較雞肋,或是任命自己人當院長,針對人民關心的議題,不會認真調查,因此她認同應加強國會職權。
她指出,未來也有可能是國民黨執政、民進黨在野,所以,國會改革不是要造成政黨對立,而是要讓未來不管是誰執政,在野都有較爲強力的監督機制,才能夠鎖緊政府螺絲。
至於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需要公開記名,徐巧芯解釋,因爲立委是代議士,要代表選區人民在立院投下這一票,也有責任要讓選民知道是代表他們投給誰?民衆才能檢視是否還要支持該立委,所以她認同讓投票變得公開透明。
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說,傅崐萁所謂的「國會特偵組」目前概念與具體內容不明,尚無從評論;而行使人事同意權採記名投票,本就是責任政治的展現,理應如此。
針對立院通過人事權要記名投票,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說,立院人事權記名投票只要修訂內規,得到各黨團同意就能通過,這可能會成爲新任立法院長韓國瑜朝野協商的議題,民進黨過去提出也是如此。
不過,對於傅稱要設「國會特偵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昨大動作批評,稱新國會要爲所當爲,而不是爲所欲爲,傅擔任國民黨總召沒幾天,屁股還沒坐熱,就已經忘了自己是誰,請國民黨自制自重。
吳思瑤指出,堂而皇之要在國會成立小東廠,私設刑堂,不聽話的官員就入人於罪,破壞制度,這是何等反民主、無限擴大自己的權力?而建立國會聽證權涉及修憲,涉及院際之間的權力運作,不是傅一人說的算,還需要各方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