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入監服刑 花地檢署:刑期至2019年5月24日

花蓮地檢署表示,傅崐萁報到經簡單人別訊問權利告知後,立即發監花蓮監獄執行,刑期至2019年5月24日。(圖/記者兆麟攝)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受臺中地檢署囑託執行傅崐萁發監執行案件,地檢署25日上午表示,傅崐萁已於25日上午10時25分報到,經檢察官進行簡單人別訊問及權利告知後,已於10時35分訊問完畢,並立即發監花蓮監獄,刑期至108年5月24日。

花蓮縣長傅崐萁擔任立委期間涉合機炒股案,全案纏訟14年後,遭法院判刑8個月定讞。傅崐萁被解除縣長職務,25日上午10時許到花蓮地檢署執行科報案併發監執行。

▲花蓮警分局動員50名警力負責花蓮地方法院周邊交通疏導及秩序維安。(圖/花蓮地檢署提供)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入監執行,到場聲援的包含立法委員張麗善、花蓮縣退警協會理事長李孟萍全臺退警總會長耿繼文等人,傅崐萁在發表演說後在支持者的簇擁下步入花蓮地檢署,隨即在10時45分上囚車發監執行。

花蓮警分局表示,到場送別傅的人數可能超過200人,動員50名警力負責花蓮地方法院周邊,包括府前及府後路口附近交通疏導及秩序維安,管制時間從上午9時起,至傅崐萁送上囚車離開地檢署爲止,另規劃法院前大道讓傅的支持者聚集,避免大批民衆涌入花蓮地檢署造成秩序混亂,影響其他洽公民權益檢方表示,傅崐萁抵達法警室確認身分後,隨後進去法警室拘留室,將上手銬送上囚車,囚車直接從地下通道出發,避開支持羣衆,隨後開往位於吉安鄉干城村的花蓮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