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廣場金店跑路”後續:中國黃金將先行墊付

備受關注的中國黃金“金店跑路”事件有了最新進展。4月1日晚,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黃金”)發佈公告稱,公司決定對北京富力廣場店權益受損消費者進行先行墊付,“全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告稱,中國黃金特許經營的加盟商北京三鼎原黃金珠寶有限公司運營的北京富力廣場店,違反與中國黃金簽訂的《專賣店特許經營加盟協議》,違規擅自開展所謂的“金條無憂預訂”業務,並於2023年12月27日私自停止經營活動,無法兌付消費者已購買的產品。目前,三鼎原實際控制人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羈押,進入司法程序。

此前已有多家媒體報道,中國黃金北京富力廣場門店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近日突然關店,至少70位消費者在該店“託管”的約70千克黃金去向不明,這些託管黃金價值超3500萬元。

涉事門店爲品牌加盟商

黃金門店突然關閉,不少消費者嘗試與品牌金店的總公司取得聯繫,但總公司卻表示不能直接承擔消費者的損失。

2023年12月,多名消費者收到中國黃金北京富力廣場店店員的微信消息,一夜之間,店鋪和黃金一同人去樓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該店有總價值超千萬元的70多公斤黃金不翼而飛,數十名消費者仍在等待調查進展。

門店關閉後,中國黃金集團子公司迴應消費者稱,涉事門店爲獨立經營的加盟店,公司明令禁止加盟店進行黃金託管,對於涉事門店多年來違規開展此業務,公司並不知情。同時,中國黃金相關負責人表示,涉事門店屬於中國黃金的加盟店,其資金往來與中國黃金相互獨立,中國黃金只向其授權了黃金售賣,並未允許其開展黃金託管業務。

3月25日,中國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一位不願具名的高管迴應稱,該加盟店涉嫌違法經營,負責人目前已經被羈押。

多位維權消費者表示,中國黃金富力廣場店沒有在任何地方標明自己是加盟店。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加盟店是否需要在顯著位置標註出“加盟店”,關鍵要看加盟商與品牌方的合同約定。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一般不需要進行標註或主動進行說明。但中國黃金雙井店此前曾從直營店變更爲加盟店,不管是從規避自身法律風險,還是從商業經營的基本規範和商業道德出發,中國黃金均有必要向消費者進行說明。

不具備黃金積存業務資質

然而這並不是中國黃金第一次面臨類似的問題。

在投資者平臺可以查詢到,早在2023年3月,就有投資者向中國黃金提問杭州一家旗艦店關門後消費者購買的金條未能提取如何處理。公司回覆:“諮詢當地經銷商。”

中國黃金2022年財報顯示,已開業門店合計3642家,其中直營店僅105家,超過九成的中國黃金門店均是加盟店。

據其2022年年報,加盟費用包括品牌使用費和管理服務費。前者在合同期限內允許加盟商從指定供應商處自行採購K金珠寶類產品,經公司及權威檢測機構質量檢驗合格後,掛籤使用“中國黃金”品牌上櫃銷售而收取的費用。後者在合同期限內向加盟商提供有關產品、經營等方面的培訓及指導服務而收取的費用。這兩筆費用都按照合同有效期分攤確認收入。

在知名經濟學者盤和林看來,中國黃金若不能建立起對加盟商完善的監管機制,將會損害更多消費者的權益。

對此,盤和林表示,在對加盟商監管這一方面,中國黃金等知名珠寶品牌應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機構,可在其監事會下設置內審部門,每年對加盟商的業務和資格進行審計。同時,中國黃金等珠寶品牌也應加大與加盟商核賬的審查頻次,可通過建立統一的收單系統,儘可能地掌握其財務狀況。

同時,中國黃金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爲購買投資金條的客戶提供黃金託管服務”。但記者查閱該公司所有公告,都並未提及加盟店是否被允許提供託管服務。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王天冕律師表示,中國黃金並不具備開展黃金積存業務的資質。2018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的《黃金積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與《關於黃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黃金積存業務僅限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開辦,黃金資產管理產品僅限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中國黃金沒有從事這兩項業務的資質。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