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遭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 提行政爭訟判決出爐

婦聯會舉辦慶祝臺灣光復活動,婦聯會主委雷倩(見圖)致詞暢談臺灣光復的歷史意義。(中時資料照片,陳怡誠攝)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滿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2018年作成行政處分,認定爲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歷經23次準備程序庭後才進行言詞辯論,合議庭今(18)日審結後判決,「婦聯會自1959年初起至2004年底止,曾爲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在給付國庫新臺幣178億9184萬元而脫離附隨組織。」可上訴。

2018年2月1日黨產會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爲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討論後,作成處分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爲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凍結其名下財產,婦聯會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黨產會的處分。

婦聯會提告主張,實質上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產會必須要盡舉責任說婦聯會曾經是附隨組織在某個時間點脫離的這件事情,但主委雷倩認爲,黨產會在北高行政法院23次的準備程序中完全沒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