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盲人過馬路 善心男臨停秒吃罰單嘆:情理法呢?

一名網友爲協助盲人過馬路,臨時將機車停在路邊,卻立刻被警察開罰單。(示意圖/Shutterstock)

「警察效率真高」,一名網友在臉書分享,他昨(7日)在北市同安街口遇見一名盲人慾過馬路,便將機車停在路邊扶對方,未料短短的過程中就被員警開罰違規停車,讓他無奈感嘆,臺灣的情理法已不復見。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稱7日他騎車行經同安街路口時,見到一名盲人過馬路卻越走越偏離斑馬線,他顧不得路邊畫設紅線,將機車隨手一停,趕緊下車扶對方安全抵達目的地,路程約50公尺,但他返回取車時,卻發現已被警方開罰違規停車。

原PO解釋,他發文並非想責罵警察執法,只是自己好心助人卻換得罰單一張,感嘆「警察效率真高,臺灣的『情理法』看來只有2個而已…」,他以後再遇上臨時需幫助他人的情況,就算時間不允許,也會記得停好車。

網友表示自己並非想指責警察執法,僅是想分享經歷。(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

文章曝光後,網友感動表示,「好人一生平安」,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聲音,認爲做善事與違規是兩件事,還有網友解讀,原PO做善事是事實,但違規也是事實,謝謝警察的盡責,就笑笑繳清罰單就好,原PO則認同迴應,「真的,你懂我!」

對此,開出罰單的中正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指出,警員騎車經過時見到一整排機車違停,經鳴笛警示後,僅剩原PO的機車停在原地,至少3分鐘以上,才進行開單,倘若民衆對開罰感到不滿,可依循管道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