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破門驚見妻與小王「被單凌亂」氣炸! 因爲「沒性器接合證據」不起訴
▲林姓男子發現妻子與曾姓男子一同前往旅館,破門而入後發現房內凌亂。(示意圖/資料照)
臺中市林姓男子與妻子婚後2年,因妻子屢次藉機外出,懷疑妻子有外遇,遂委託徵信社跟蹤,發現妻子與曾姓男子一同前往旅館,破門而入後發現房內凌亂,毛巾、牀單有使用痕跡,卻無性器接合證據,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份。但林妻與曾男有共處具私密性旅館房間的事實,且2人曾於LINE裡互傳曖昧情話、親密照片,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活動應有分際,法官判決2人連帶賠償20萬元。
林男表示,與妻子小紅(化名)於2016年初登記結婚,育有一女,婚後小紅除無心經營婚姻生活,更於2018年11月及12月間多次藉機外出,懷疑妻子有外遇,經一再質問小紅,2019年初在雙方共同友人見證下,小紅將手機解鎖並交給友人查看,發現小紅手機內的LINE貼文欄內,有小紅與曾男幽會後用來紀錄情境的文字,並有搭肩、親吻等照片。
小紅在LINE裡向曾傳「在你身邊我也安心的睡着,醒來也就忍不住對你上下其手,立馬騎上去好好的搖,用力的搖,我就是(愛心圖貼)變態,喜歡跟你一起做色色的事情」,曾則回稱:「笨女人,我願意一輩子呵護妳疼愛妳…照顧妳保護妳…」等語。
事後,林男認爲小紅舉止怪異,懷疑2人可能仍在交往,遂委託徵信社調查2人。2019年1月19日上午,徵信員發現小紅前往中市某旅館522號房,便趕緊通知林男到場。
林男到場後強行破門而入,果然發現小紅與曾男,而房內不僅牀鋪凌亂,牀單、浴巾也有使用痕跡,憤而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審理時小紅辯稱,LINE文字內容雖是她所寫,但是因爲曾男知悉她婚姻狀況,所以在她心情不好時陪她出遊,而親密舉動,是因爲她與較要好的男性友人常會有類似舉動,並非只對曾男。曾男辯稱,實際情形並非林男所想,LINE對話只是2人聊天。
檢察官以缺乏證據能力,以不起訴處分。然而小紅與曾確有一同前往旅館的事實,林男認爲侵害他的配偶權,遂請求損害賠償。
法官審酌,依現有相關證據,雖無法判定曾男、小蘋共處旅館期間確有發生性關係通姦及相姦行爲,但2人共處具有私密性旅館房間,且有逾矩之摟抱、親吻及涉及男女情愛曖昧言詞等情事,足認2人間交往舉止,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活動所應有分際,遂判決2人連帶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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