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燒紙紮藍寶堅尼求喪葬費 二審改判準
鄧姓男子時速近百飆車撞右轉貨櫃車慘死,鄧父替兒子辦後事時特地買了藍寶堅尼、重機燒給他,二審法官考量民情和習俗,認爲燒3C、交通工具等紙紮物也是一種「事死如事生」的概念,予以判準。(本報資料照)
24歲鄧姓男子以近百時速飆重機,撞上突然右轉的貨櫃車後慘死,鄧父知道兒子喜歡超跑,特地買了紙紮的藍寶堅尼、大型重機燒給兒子,事後一併向田姓司機求償。一審法官認爲超跑大型重機不是喪葬必要,僅判賠49萬元;二審高雄高分院考量民情和習俗,認爲潮流紙紮物也是一種「事死如事生」概念,改判准許,判田男需再加賠2萬4000元確定。
2019年5月23日下午,田男駕駛貨櫃曳引車沿高市大寮區河堤路一段由南往北行駛,行經一處路口直接大幅度右轉,鄧男以近百的時速騎車經過煞車不及,直接撞上曳引車右前車頭後人車倒地,送醫急救後不治。
鄧男是家中獨子,疼他的父親知道兒子喜歡跑車,特地訂購紙紮的藍寶堅尼、大型重機,另燒了4萬多元的庫錢給兒子。辦完後事,鄧父對田男提告,求償給付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撫慰金共1189萬元。
刑事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的田男認爲,燒藍寶堅尼、大型重型機車等喪葬費用過高,鄧父還有工作可維持生活,不該請求扶養費。一審法官審理認爲,鄧男超速飆車有兩成過失責任;燒藍寶堅尼、重機等喪事相關支出也非必要,求償非財產損害的精神慰撫金金額也過高,扣除強制責任保險金後,判田男須賠償49萬元。
鄧父認爲田男害他家庭破碎,還態度惡劣、斤斤計較,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爲,時代變遷,喪葬禮俗紙紮用品也衍伸出3C、家電、交通工具等各種物品,鄧父燒的藍寶堅尼、大型重型機車只是希望兒子在另個世界過得開心,不能強說不必要。審酌計算其餘喪葬開銷後,加判田男需再賠2萬4000元,加上一審的49萬,共賠償51萬4000元。因不能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