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天穎公園活春宮 法院認打野砲「沒供人觀覽」判無罪
藝人傅天穎2013年7月被爆出涉嫌和緋聞男友全權在新北市中和四號公園草地打野砲,被依公然猥褻罪起訴,兩人被認定確實有在公園上演活春宮,不過地點很隱密,加上案發時間是「深夜時段」所以一審獲判無罪,但檢方還是提出上訴。17日上午結果出爐,最高法院仍認爲雙方「確無供人觀覽意圖」判無罪定讞。
據悉,傅天穎和全權在公園打野砲一案,最高法院在上午宣判了結果,因男女主角確實「無供人觀覽意圖」,即便被認定是「真炒飯」仍判2人無罪確定。其實,她一審被傳喚出庭時,也曾聲淚俱下地表示,因爲喝醉酒所以完全不記得事發經過,也否認有公然性交,甚至哭着說傳言已經嚴重傷害到自己和小孩,並強調絕對沒有供人觀看的意圖。
▲▼傅天穎和全權在公園打野砲一案,最高法院認爲兩人雖然真炒飯卻「無供人觀覽」意圖,所以宣判無罪確定。(圖/資料照/《尤物》提供、東森新聞)
當時有目擊者指出,傅天穎在四號公園和全權上演活春宮雖然是在深夜時分,但她一度因爲過程太激情忍不住大喊「不要強姦我!」引來民衆注意。等到這位正在遛狗的民衆上前查看,才發現她坦露酥胸趴在石椅上,正被全權用赤裸的下半身磨蹭,且警員到場後還發現兩人疑似因爲親吻時太過激烈,嘴角和臉頰都有微微滲血的情形,模樣十分狼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