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薪水賭光「白天都在睡覺」 2子女被放生19年心寒切割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昌(化名)被指控長年嗜賭,薪水全都用在賭博上,離婚之後對2名子女不聞不問,完全沒有支付扶養費或提供照顧。2名子女認爲父親在過去19年間從未照顧過他們,因而決定提告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並在日前獲得臺南地院法官裁定準許。
▲阿昌被孩子們控訴從未照顧過家庭。(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2名子女在判決書中主張,父親與母親在19年前離婚,當時他們才10多歲,雙親離婚的原因是父親長年嗜賭,工作收入都沒有用於家庭,全家生活開銷全靠母親工作維持,父親在離婚之後也從未負擔任何扶養費,對家人不聞不問,顯然有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的情形存在,因此,他們決定依法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阿昌的前妻也出庭證稱,還沒離婚的時候,前夫晚上工作,把賺來的錢都用在賭博上,白天都在睡覺,沒有拿錢養過家,也不會幫忙照顧小孩,孩子都是她和其他家人在照顧,費用則是由她獨力承擔,離婚之後,前夫也完全沒有支付扶養費或是照顧過孩子們。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阿昌在2名子女成年之前,未盡到扶養義務,有違身爲人父應盡的責任,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考量到他與孩子們長期感情疏離,若反過來強令孩子們負擔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最終裁定準許免除2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