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離婚「恐失去收入和2孩監護權」 日媒2領域分析
福原愛9日被日媒訪問的熟人爆料拒絕江宏傑面對面溝通的要求,並抱持着「不回臺灣」的覺悟堅持離婚,但日本律師和廣告代理相關業者分析後,她離婚很有可能失去孩子的監護權和廣告收入。
▲日媒分析福原愛若離婚可能失去廣告收入和孩子監護權。(圖/翻攝自福原愛臉書)
據日媒《女性自身》報導,對國際婚姻相關議題很瞭解的律師木村安宏表示,離婚後的財產分割重點在婚後兩人的資產。對於孩子監護權相關,臺灣的法律是單方監護和共同監護都有:「雖然進行離婚訴訟後共同監護的結果佔大多數,但福原愛很可能因爲這次的外遇疑雲失去監護權。」
廣告代理相關業者指出,福原愛現在的年收入大約臺幣3500萬元(約日幣1億3000萬元),廣告收入一定會受到這次負面報導的影響大幅減少外,雖然現在他們還是夫妻,但以後恐怕也不會再有找他們合拍廣告的提案。
另外同篇報導指出,江宏傑和福原愛夫妻倆的友人指出,江宏傑私下其實對福原愛外遇新聞感到難以置信且憤慨,希望對方可以回到臺灣說明一切,但被福原愛回絕,因此改提議自己飛到日本也被拒絕:「夫妻間的關係看來已經難以修復了。」體育記者友人說福原愛抱持着「不再回臺灣」的覺悟就要離婚,雖然現在的離婚條件對自己不利仍會繼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