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報告:若對全球億萬富翁徵收財富稅 每年可籌集至多2500億美元

財聯社6月27日訊(編輯 夏軍雄)二十國集團(G20)的一份報告顯示,若對全球約3000名億萬富翁徵收2%的財富稅,將有望每年籌集2000億至2500億美元資金。

這份報告由G20委託編寫,應今年的G20輪值主席國巴西要求,發表於當地時間6月25日。

該報告的作者、經濟學家加布裡埃爾·祖克曼(Gabriel Zucman)表示,需要對全球約3000名億萬富翁徵收協調一致的最低稅。

報告稱,對全球億萬富翁徵收財富稅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即使並非所有國家都落實這一機制,也能成功實施。

報告建議,若個人總財富超過10億美元,包括房地產和股權等,至少要繳納相當於其財富2%的稅款。這將爲各國政府增加每年2000億至2500億美元的收入。若將徵稅範圍擴大到淨資產超過1億美元的人,將額外增加1000億至1400億美元。已經繳納超過其財富2%所得稅的個人將不會面臨額外的納稅義務。

根據這份報告的估計,目前全球億萬富翁僅需繳納相當於其財富0.3%的稅,他們並未違法,而是通過普通人無法觸及的避稅手段來實現這一點的。

祖克曼稱:“幾乎不會有人同意億萬富翁可以享受比其他社會羣體更低的稅率。超級富豪繳納的稅款不應該比教師或消防員少,這是不對的。”

報告指出,這一機制面臨幾個潛在的挑戰,包括難以準確評估個人財富、提高合規程度,以及一些國家會拒絕徵收財富稅。

報告稱,爲了有效實施,各國需要創建新的富人跨境信息交換形式,還需要進一步確認金融和其他資產的最終收益所有權。

祖克曼表示,如果一些司法管轄區不實施這一機制,各國可以徵收出口稅,或採用類似於全球最低企業稅的兜底機制,即如果跨國公司在一個國家的稅率低於15%,其他國家可以對其徵收附加稅。

“這非常重要,因爲它激勵所有國家加入該協定。不加入意味着將稅收留給其他國家徵收,”祖克曼說。

美國反對徵收財富稅

德國、法國、西班牙、巴西和南非等國的官員此前已經討論了在全球層面對億萬富翁徵收財富稅的計劃,比利時、哥倫比亞和非盟也支持這項提議。

然而,美國財政部長耶倫上月明確表示反對徵收財富稅。耶倫當時說:“我們支持累進稅制,但對於通過某種全球統一的機制向億萬富翁徵稅,並以某種方式重新分配收益,我們並不支持這麼做,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祖克曼表示:“這份報告的目的是開啓對話,而不是結束。我們可以讓(對億萬富翁徵稅)發揮作用,但現在需要做出一個政治決定。”

G20財長將於下個月開會討論這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