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讀書的年紀卻去“混社會”,必須管!

本報訊(記者郝雪 通訊員黃江兵 郭苗苗)“這幾個月,孩子變化很大,也和我親近了不少,今天放學還主動要去書店買輔導書……”日前,在與陝西省米脂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鞏娜電話溝通時,小明(化名)的媽媽張女士語氣裡滿是欣慰。

“小明只有15歲,爲什麼不上學?”今年5月,米脂縣檢察院未檢辦案團隊在辦理一起“拉車門”盜竊案時發現,包括小明在內的3名涉案人員在案發時均系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因3人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罪行較輕,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爲什麼理應坐在學校裡讀書的學生卻在“混社會”?辦案團隊走訪後瞭解到,雖然涉案未成年人的學籍信息顯示他們仍在校讀書,但他們經常曠課、逃學,處於叛逆期的他們聽不進老師和家長的勸說,拒絕返校就讀。

與此同時,辦案團隊梳理了近年來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發現涉案未成年人輟學、失學、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佔比高達80%。

“這個數據讓我們覺得隱性輟學問題並非偶然。”承辦該案的檢察官鞏娜告訴記者,爲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辦案團隊使用控輟保學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對2萬餘條義務教育階段在冊學生名單、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過的及有賓館酒店登記記錄的未成年人信息進行碰撞比對,共排查出12名已輟學或隱性輟學的學生。

辦案團隊走訪發現,經過部分學校和老師對輟學學生的勸返說服,包括小明在內的3名學生已經正常就學,但仍有兩所學校的9名學生存在學籍信息記載情況與實際就學情況不符等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6月18日,米脂縣檢察院召集相關職能部門、涉事學校、社會各界代表、部分學生家長座談,並向職能部門制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讓失學輟學的未成年人有學上、有人管。

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輟學問題,逐項整改落實。截至目前,9名輟學或隱性輟學的學生已返校8人,另有1人轉學。

此外,針對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監護缺失問題,辦案團隊聯合婦聯、關工委對“問題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通過向家長制發督促監護令引導監護人履行好監管責任,並對其定期回訪。

“下一步,我們還要依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不斷擴大普法影響力,讓孩子們在上學的路上‘一個也不能少’。”該院副檢察長馮靜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