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務員中立 前提是效忠國家

港府公務員事務局13日公佈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涵蓋「一國兩制」、公務員宣誓和作出聲明的要求等。圖爲公務員步出港府總部。(中新社資料照片)

「反送中」運動爆發近五年後,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十三日晚公佈計劃更新守則內容並展開諮詢工作。公佈建議修改公務員守則,重申公務員必須維持「政治中立」,但前提是效忠國家和香港。

明報報導,港府於二○○九年頒佈公務員守則,應用至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說,更新守則有兩大目標,一是要讓公務員理解由中國憲法和基本法構成的香港憲制基礎及秩序,以及在這個基礎之下,公務員的角色和責任;二是要因應社會發展及迴應市民的期望,爲公務員團隊訂定一套清晰的共同信念和操守準則。

據公佈,新守則列出了十二項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其中一項是「政治中立」。

新守則強調,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但是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爲前提;所有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政府完全忠誠,並竭盡所能履行職務。

新守則表示,公務員應對過去有人曲解「政治中立」的含意有所辨識和警惕;任何國家的公務員都必須效忠自己國家,這是應有之義,並非任何新加諸公務員的要求。

另據中央社報導,港英政府年代,當局一向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二○一九年「反送中」爆發後,有個別公務員發起集會聲援示威者,一度引起社會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爭議,期間有人指出,在「政治中立」之下,公務員不存在效忠問題。

「反送中」結束後,港府要求所有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政府及遵守基本法,一度令人覺得公務員的效忠立場更重於「政治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