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四部門完善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
據財政部網站8月16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和體育總局發佈《關於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的公告》。爲進一步完善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以下統稱“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促進彩票事業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彩票中獎收入屬於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繼續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發行收入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7號)中有關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規定。
二、電腦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遊戲中獲得的全部獎金爲一次中獎收入,其中全國聯網單場競猜遊戲分別按照足球遊戲、籃球遊戲、冠軍遊戲和冠亞軍遊戲設期,以每張彩票涉及比賽場次中最晚的比賽編號日期爲判定標準,相同的爲同一期;海南視頻電子即開遊戲以同一場遊戲獎金爲一次中獎收入。即開型彩票以一張彩票獎金爲一次中獎收入。
三、彩票機構和銷售網點兌付電腦彩票時,兌獎金額超過3000元的,應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信息和兌獎信息,中獎人應主動配合做好登記工作。
四、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彩票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爲電腦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3000元至10000元(含)的個人辦理免稅申報,爲電腦彩票和即開型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個人辦理納稅申報。
五、彩票發行機構按季度將彩票兌獎數據報送稅務部門。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銷售,仍在兌獎有效期內但尚未兌獎的彩票,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同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局、體育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一、此次制發《關於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的公告》的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彩票事業持續較快發展,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爲支持我國彩票事業發展,國家對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隨着彩票品種日益豐富,遊戲規則趨於多樣,爲便於購彩者進一步瞭解彩票中獎收入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體育總局聯合制發了《關於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公告》發佈後稅收優惠政策是否繼續執行?
《公告》發佈後,繼續執行對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三、如何界定彩票一次中獎收入?
電腦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遊戲中獲得的全部獎金爲一次中獎收入,即開型彩票以一張彩票獎金爲一次中獎收入。
四、電腦彩票兌獎金額超過多少元的中獎人需要登記信息?
綜合考慮購彩者兌獎便利性、彩票機構開展登記信息工作需要等因素,彩票機構和銷售網點兌付電腦彩票時,兌獎金額超過3000元的,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信息和兌獎信息,中獎人應主動配合做好登記工作。
五、彩票機構如何爲中獎人辦理申報?
彩票機構爲電腦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3000元至10000元(含)的個人辦理免稅申報,爲電腦彩票和即開型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個人辦理納稅申報。
六、《公告》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銷售,仍在兌獎有效期內但尚未兌獎的彩票,按《公告》規定執行。《公告》實施後,彩票遊戲規則涉稅條款同步廢止。
責編:李丹
校對:劉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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