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23條今生效 李家超:不負中央所託、全力發展經濟
香港特首李家超22日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今日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取自港府新聞公報)
香港立法會本週二全票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23)日正式生效。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這意味着香港完成基本法的憲制責任,「不負中央所託」。從今天起,香港的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將能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李家超昨日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3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條例」,於今日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
李家超指出,「條例」今日正式生效,標誌着香港特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他並稱,這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他續指,「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纔有穩定;有了穩定,纔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纔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
李家超並稱,確保安全的同時,「條例」也尊重和保障人權自由,亦能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港府將持續做好公衆教育和宣傳工作,讓大家更瞭解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性。
香港立法會19日全票三讀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從草案刊憲公佈到審議完成只用了短短12天,是香港迴歸以來法律草案獲批最快的一次,也被外界稱作是「火速」立法。且部分犯罪行爲定義模糊,亦引起外界擔憂,認爲將侵蝕香港自由人權。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受訪表示,香港發展經濟,須依賴言論自由的固有優勢,不會因爲新法例而收窄言論自由空間,又指「99%的情況下分辨是否有煽動意圖並無難度」,稱「討論政治,發表意見,沒有煽動意圖,就不是犯罪」,民衆毋須過分憂慮。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說,新法例生效後,潛逃者是首要的執法目標,會盡快評估是否實施。
香港立法會本週二全票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3月23日正式生效。(取自港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