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吉祥物涉抄襲《鬼滅之刃》 日網超氣…內閣官房長官也發聲!

▲港警將吉祥物提子」與《鬼滅之刃主角融合,引起日本網友不滿。(圖/翻攝港警臉書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警察日前在臉書發佈防詐騙宣導漫畫,但人物卻與日本動漫《鬼滅之刃》主角形似,被許多日本網友質疑侵犯智慧財產權,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也對此表示,保護日本動畫權利相當重要,應採取適當措施。不過,港警並不認爲相關行爲涉及侵權,強調是爲了向大衆傳遞防詐騙的資訊目的符合公衆利益,可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權作品

▼《鬼滅之刃》主角治郎。(圖/Muse木棉花-TW提供)

港警13日發佈「提子治郎 • 騙滅之刃」防詐騙圖文,圖片中的「提子」穿着、打扮都與《鬼滅之刃》主角「炭治郎」的相當雷同

除了圖片外,港警發佈的文字也明顯是在模仿《鬼滅之刃》的劇情,「他,左額上有着兒時爲保護家人免受騙徒傷害的烙印。他,靈敏觸覺令騙徒無所遁形。他,石頭般堅定的決心使他練成『防騙之呼吸』第十三型『便宜莫貪』!」

改篇貼文發佈後,立即引起許多日本網友的不滿,認爲港警發佈的圖片已涉及侵犯《鬼滅之刃》的智慧財產權。根據日媒報導,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也注意到此事,他表示,保護日本動畫的權利很重要,將採取適當措施。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不過,港警並不認爲相關行爲涉及侵權,根據港媒報導,港警表示,香港的《版權條例》賦予版權擁有人對其版權作品行使一系列受限制行爲的獨有權利,包括複製該作品、向公衆發放該作品的複製品等;與此同時,《版權條例》亦載列了一系列豁免條文,訂明如屬允許作爲,如爲研究私人研習教育、批評、評論、報導時事政府處理緊急事務、立法會程序司法程序等目的,可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權作品,而不會構成侵權行爲

港警指出,警方人員環繞防騙吉祥物「提子」而構思及繪畫,並不涉及對任何著作進行復制、安排複製或發放任何其複製品;警方製作該圖片,旨在向公衆傳遞簡單易明的防騙信息,並鼓勵市民提醒身邊親友,其目的及性質均符合公衆利益。

港警強調,近期詐騙案上升,會繼續推廣防騙吉祥物「提子」,期望以輕鬆手法將「提防騙子,由您開始,記得提醒身邊人!」的信息傳遞至社會不同階層

▼港警發佈防詐騙貼文,從圖片及文字都可以看出在模仿《鬼滅之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