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嗆民陣 別以爲解散可逃之夭夭

民陣自2002年9月成立,過去曾主辦七一遊行、元旦遊行等大型羣衆活動。圖爲2020年10月1日香港民衆於銅鑼灣一帶遊行時與警方對峙。(中新社)

在《香港國安法》籠罩下,香港多個民主派團體相繼解散,有傳聞指出民間人權陣線亦預計在本週內商討解散決定。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12日表示,將調查民陣是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一直有蒐集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強調違法者別以爲解散便可「逃之夭夭」。

蕭澤頤接受《大公報》專訪時指出,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沒有公司註冊處或向警務處牌照科註冊爲合法社團,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部分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將會深入調查取證。他強調,部分組織中一些「有頭有臉」的人已因非法集結罪被判囚,但警方不排除會繼續對一些主要骨幹成員進行調查檢控。

民陣自2002年9月成立,過去曾主辦七一遊行、元旦遊行等大型羣衆活動。香港警方今年4月曾去信民陣,指控組織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提交資料。

此外,壹傳媒前社長張劍虹、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及3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13日於西九龍法院再審,檢方反對羅偉光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聽取檢辯雙方陳詞後,拒絕羅擔保候訊,案件延至9月30日再訊,與《蘋果日報》另外4名前高層被控違反《國安法》案同日審理。至於張劍虹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兩人均放棄8天的保釋覆核權。

北京治港恩威並用,13日在一場有關探討粵港澳大灣區機遇的研討會上,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香港作爲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可在粵港澳大灣區積極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

鄭若驊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已相應落實,香港法律執業者在通過考試取得相關執業證書後,可在大灣區的大陸9個城市辦理適用大陸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並可成爲這些城市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她相信可相輔相成,互利互補,希望香港律師把握機會,用好大灣區執業資格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