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潛逃港青恐涉「蛇頭」罪 最重判終身監禁

大陸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海域內果洲羣島,拘捕十多名香港年青人,疑似是想要偷渡到臺灣尋求政治庇護,其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摘自廣東海警局官網)

日前多名有案在身的香港示威者在保釋期間想偷渡潛逃至臺灣,結果被大陸警方逮捕。港媒援引消息稱,大陸執法人員懷疑案中有人組織他人偷渡,情節或較預期嚴重,「蛇頭」罪將來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星島日報報導,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十二名港青,上月乘快艇圖潛逃臺灣被大陸內地海警截獲,至今被扣留於深圳鹽田看守所已兩週,部分被扣押的港青家屬,連日委託不同大陸律師到看守所欲探訪被捕者,但均被拒絕。

上週五,大陸律師盧思位,受一名被關押的港人家屬所託,到鹽田看守所申請與當事人會面,他已帶同委託書,但等了三小時,看守所仍拒絕其申請。

盧思位引述與他接觸的警官稱,他的當事人有可能觸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這比原先預期的偷越國邊境罪嚴重得多,即可能涉及「蛇頭」行爲,已不是單純偷渡問題

「蛇頭」泛指經營及操控非法移民或偷渡活動的人,蛇頭費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集團式經營的則稱爲人蛇集團。

據大陸法律,若普通的偷渡罪,可判一年或以下刑期,但組織他人偷渡,一旦定罪,刑期是二至七年,若案情更爲嚴重,例如是偷渡集團首領,或截查時曾作出激烈反抗,這類罪行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