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師武漢考察 傳召妓被捕 教局:1人未回港

香港示意圖。圖/ingimage

網上近日流傳,一名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張煊昌中學男教師疑在參加教育局主辦的內地考察團期間,因召妓被捕。教育局13日晚表示,指8日至11日舉行武漢新入職教師內地學習團,如期完結,惟回程前接獲通知,一名團員無法隨團回港,至於他爲何未隨團返港,教育局及校方未有正面回覆。

香港01報導,網上連登討論區11日有帖文,指天水圍一名男教師參加內地考察團時,於晚上自由活動時間外出,捲入嫖妓案而被公安拘捕,校方已刪掉其有份的相片。

教育局13日表示,指8日至11日武漢新入職教師內地學習團結束後,有一名團員無法隨團回港。局方表示嚴肅處理個案,已要求該團員及其任教的學校提交報告,同時會全面審視相關資料,現階段不作進一步評論。

教育局本月8日舉辦的「新入職教師內地學習團」,爲期4天到武漢考察,行程包括參訪當地學校、特色產業、高端科技企業或機構,並進行文化考察。

教育局回覆表示,局方及內地相關院校已就教師內地學習團制定「學員須知」 及「學員手冊」,要求學員隨團依期出發及返港,並提醒學員須小心言行,守法守規,局方強調,如有教師違反專業操守,必定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

翻查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列明「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691.3美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表示,內地學習團屬專業培訓,參與教師前往按摩店等娛樂場所消遣,肯定予人不良觀感,有損教師專業形象;不論教師有否嫖娼,如因置身娛樂場所而無法隨團返港,無疑是自招嫌疑、百辭莫辯,相信教育局會按《教師專業操守指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