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好忙!本週起連跑法院3個月 首登場勘驗檢方有無誘導偵查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本週三起密集開庭近3個月,高虹安將連續8天以被告或證人身分到庭,成最忙市長;高的律師質疑檢方偵查勸諭認罪違法、聲請勘驗光碟,法官裁準部分片段,前2庭預計進行勘驗程序。

高虹安的律師團主張,偵查檢察官勸諭相關被告認罪的過程違法,對此,公訴檢方還擊認爲,依最高法院見解,考量被告態度向法院求處緩刑,屬檢察官合法偵訊,與誘導、不正訊問無關,2套法理在準備庭中檢、辯早擦出火花。

儘管如此,合議庭經過評議,還是限縮特定範圍裁準勘驗偵查光碟,於勘驗時會容許檢、辯表示法律意見,可能再生激辯。

依合議庭審理計劃,高虹安必須面對的庭期將從3月6日起直到5月29日止,並在最末庭期安排辯論程序。

貪污案被告是高虹安、高的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綽號「水母」的前公關主任王鬱文;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3人無論在偵查、審理時都已認罪,高虹安、王鬱文則「同盟」,自始否認犯罪。

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沒有聲請證據調查,靜候官司利益,高虹安、王鬱文聲請傳喚多名證人,大多數獲合議庭裁準。

預計出庭的證人棒次是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高虹安、王鬱文、高虹安的前助理李忠庭、前助理吳達偉、前助理蔡維庭8人。

高虹安4月10日時既是被告、又是證人,上午會以被告身分出庭,由律師團詰問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當天下午,再接受王鬱文的律師詰問;4月17日合議庭預計傳喚李忠庭作證,李也涉案但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他與高虹安的關係密切,證詞另受注目。

高虹安被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46萬30元,臺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依貪污、僞造文書2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5人,高虹安如一審判決有罪,將丟失新竹市長資格,貪污案審判進程動見觀瞻。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虹安前立委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鬱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