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所得平均列舉扣除140萬 挨批
審計部總決算審覈報告顯示,2015年到2019年綜所稅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平均列舉扣除金額高達140萬元,遠高於其他級距。圖爲5月民衆報稅,國稅局人員穿着防護衣、做好防疫措施。(本報資料照片)
審計部總決算審覈報告顯示,2015年到2019年綜所稅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平均列舉扣除金額高達140萬元,遠高於其他級距。面對高所得獲得租稅減免利益較低所得來得多,財政部官員表示,將就審計部的決算報告建議,會蒐集相關資料進行滾動式檢討、評估。
審計部報告顯示,2015年到2019年薪資所得佔綜合所得總額7成,以2018年度所得淨額121萬元以下的申報戶佔總申報戶比率約93.31%,其薪資所得佔該級距綜合所得總額的8成。
不過所得淨額級距453萬元以上的申報戶佔總申報戶比重未達1成,其薪資所得僅佔綜合所得額約5成左右,顯示中低級距者主要所得來源多是以薪資爲主。
另2015年到2019年所得淨額爲「0」且採列舉扣除者比重5.11%,每戶平均列舉扣除金額約27萬元。
所得淨額級距1000萬元以上,採用列舉扣除高達94.52%,每戶平均列舉扣除金額140多萬元,且各年度採用列舉扣除比率及平均每戶列舉扣除金額,均隨着所得級距增加而逐漸攀升。
顯示所得淨額較低者,多采標準扣除定額減除,但所得淨額較高者則採取列舉扣除,且高所得者獲得的租稅減免利益較中低所得者多,拉大實質租稅減免利益差距。
審計部建議,財政部除應檢討各項扣除額合宜性,也應加強高額醫療費和生育費的審查作業。
立委曾銘宗則表示,自從財政部修改股利所得課稅制度,高股利所得者可採用分離課稅28%,相較於薪資所得、綜合所得最高40%稅率來說,租稅的負擔相對低廉,導致綜合所得20分位中,高低差距急速擴大,衍生所得分配不均等問題,財政部應該要嚴肅檢討。
財政部官員表示,近年來,已經陸續將房地合一稅、個人未上市櫃股票納入基本所得額等措施,對於高所得者高列舉扣除之事,平時國稅局已經注意醫藥費、捐贈等相關列舉情形,也會針對相關資料滾動式檢討、綜合評估,以利未來強化租稅制度、改善所得分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