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針對收費 遊艇業者叫屈

圖/本報資料照片

港務公司將修訂「高雄港非自用遊艇從事遊港業務管理要點」,向非自用遊艇收取每船每月3萬元管理費,卻對娛樂漁船、觀光船隻收每航次500元,遊艇休憩業者跳腳痛批「如同強收過路費」,要求對娛樂漁船、觀光船、自用遊艇一視同仁。港務公司指出,管理費與保證金收取並非目的,後續收取方式仍須透過座談會與遊艇碼頭業者及非自用遊艇船主溝通,並達成多數共識後實施。

據指出,高雄港務公司修訂管理要點,規劃向非自用遊艇收取保證金20萬、以及每船每月3萬元管理費,原本要在18日邀集相關業者開會,因引發強烈反彈而延期。

高雄市遊艇服務公會理事長潘泰安21日直批,遊艇行駛港內要收取每船每月3萬元,簡直就是「強收過路費」,而且是不公平的待遇,將扼殺國內剛起步的遊艇休憩觀光產業的發展。

潘泰安指出,港務公司針對娛樂漁船和遊港船訂定的「高雄港觀光客船管理要點」,只收取每艘每航次500元的管理費及十萬押金,「真的超級不公平」。他說,娛樂漁船和遊港船的條件跟非自用遊艇完全不同,港務公司提供碼頭作爲遊港船的免費停泊處、及上下乘客之用,且可自由承攬不特定大衆搭乘,而「非自用遊艇」只能整船出租,而且要自行承租遊艇碼頭,營運成本遠比娛樂漁船和遊港船高許多。

臺灣遊艇公會理事長龔俊豪稱此爲「搶錢」,他說,嘉信經營的22號碼頭要繳租金、水域費、陸域費,但同樣是繞港,娛樂漁船、觀光船卻只收500元,這是什麼樣的管理機制?他痛批新方案「太有針對性了」。

港務公司說,高雄港務分公司目前先參考客船管理方式,訂定非自用遊艇從事遊港業務管理要點(草案),原定上週五(18日)邀港內各遊艇碼頭業者召開座談會,因故改22日上午召開。港務公司指出,非自用遊艇管理措施,主要爲建立合法且公平一致的遊港經營管理機制,管理費與保證金收取並非高雄港務分公司的目的,後續會與遊艇碼頭業者及非自用遊艇船主溝通,達成多數共識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