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觀光經費遭砍 學者:冷泉加熱不會變溫泉

我國溫泉資源豐富,深受國人國際旅客喜愛。(報系資料照)

高雄觀光局長潘恆旭不滿觀光經費遭砍,昨起到今在臉書連發四篇文章冷泉加熱變溫泉的重現百年日本浴場案也被卡。觀光局表示,每年都各有兩階段的補助,第一階段被退回的案件可檢討後再提出,七月後則開始第二階段的審覈,針對遭退申請案,回函上也都有附上檢討原因學者指出,溫泉法對冷泉、溫泉都有規定,並不是說加熱就能變溫泉。

潘恆旭昨在臉書發文說,韓國瑜當市長以後,跟民進黨執政的中央申請補助真的比較難,高雄市觀光局今年申請補助只覈定6千萬,其中最期盼中央支持的冷泉加熱變溫泉的重現百年日本浴場案,跟愛河水噴泉案都落空,他也公佈數據,2016年中央補助高雄1億9024萬,2017年補助1億9650萬,2018年補助2億3300萬,今年則補助6000萬。

觀光局解釋,每年都各有兩階段的補助,由專家學者進行評選,第一階段高雄共提出九案,其中七案退回要求再檢討,若補完相關檢討資料後有額度就可再得補助,而七月開始則會進行第二階段補助案審查,且高雄獲得的補助額度已是全臺較多的縣市之一。

靜宜大學觀光學系副教授黃正聰表示,冷泉與溫泉定義不同,並非加熱就能變溫泉,應該是雙方法規認知有差別,且觀光局的預算有限,全臺各地都必須照顧到,因此也要看各縣市府提出的補助案是否合適,基於整體考量後再撥預算。即使如此他也說,實在不必由觀光局長親上火線回覆,應該由觀光局發出正式說明,比較恰當。

根據中華民國溫泉法規定,溫泉定義是符合溫泉基準泉水水蒸氣, 溫泉水包括自然涌出或人爲抽取之溫水冷水及水蒸氣,或在地表量測的溫度高於或等於30℃者;若溫度低於30℃的泉水,其水質符合溫泉水質成分標準者,亦視爲冷泉,例如蘇澳冷泉,若不符溫泉法相關規定,則無法獲得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