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酒駕擦撞小客車 駕駛冒名頂替「罪加一等」
美濃區中山路二段與永安路口1日晚間近11時發生一件車禍,自小客車被撞,毀損嚴重,警方到場處理。(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高雄市美濃區中山路二段與永安路口1日晚間近11時發生一件車禍,警方到場處理時,曾姓男乘客坦承他是駕駛,但警方聞到謝姓和曾姓男子均有酒味,覺得事有蹊蹺,深入追查並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駕駛應爲謝姓男子。
車禍當時,39歲謝姓男子駕駛綠色自小客貨車沿中山路二段(東往西)左轉永安路,往南行駛,車上有1名曾姓男乘客。這部小貨車與52歲林姓男子駕駛的直行白色自小客車發生發生碰撞,小客車上有林男的太太,車禍造成林姓夫妻受傷,送旗山醫院治療,無大礙。
美濃區中山路二段與永安路口1日晚間近11時發生一件車禍,警方到場處理。(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警方懷疑這起事故有人冒名頂替,經過酒測,謝姓男駕駛的呼氣酒測值高達0.90毫克,林姓男駕駛酒測值爲0。至於相關肇事責任,待由警方進一步釐清。
警方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又害己,頂替行爲罪加一等,此舉將會違反刑法第164條第2項頂替罪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呼籲民衆千萬別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喝酒後可多加利用代駕,千萬別喝酒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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