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造「遙控炸彈」裝在情敵車上 送驗發現真的會爆炸

高雄61歲胡姓男子不滿鄭姓男子介入他與黃女感情,去年10月29日凌晨3時許,在家利用電池、汽油、火藥、磁鐵製作簡易爆裂物,隨後安裝在鄭男機車上,所幸附近民衆看到胡男形跡可疑,告知鄭男後,成功發現該顆「炸彈」,雄檢今偵結,依槍砲等罪嫌起訴。

該顆「炸彈」經檢警送驗後,發現製作精細,胡男利用8顆電池串聯,將汽油、火藥塞進玻璃瓶中後,再以磁鐵、鐵片包覆結合,裝有火藥、汽油的玻璃瓶並有電熱絲連接,還有機械式定時器、微動開關。

且炸彈採「遙控」啓動,只要無線接收模組接到訊後,就對導通迴路,電熱絲通電後,就能點燃玻璃瓶內的火藥、汽油,就具殺傷力。

檢警調查,胡男不滿鄭姓男子跟他女友走得太近,去年10月29日凌晨3時許,在自家經營的美容用品店,用隨手可得的材料製作爆裂物。

完工後,胡男隨即跑到鄭男住處,將設計好的「炸彈」黏在鄭男機車後輪的避震器上,當時胡男安裝時,鄭男的鄰居碰巧看到他鬼鬼祟祟,當天中午碰到鄭男,就轉告鄭有人在機車旁「動手腳」。

鄭男走到機車檢查,隨即在避震器上發現該顆「炸彈」,嚇得馬上把車牽到派出所報案,警方出動爆裂物拆除小組,先完成炸彈拆除,再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緝胡男到案,還好該顆炸彈安裝後,開關沒打開,否則一啓動後果不堪設想。

因拆除的炸彈查驗到胡男DNA,胡男住處也查獲鋰電池、焊錫組、電線組等物,胡也坦承是想嚇唬鄭男,纔會製作炸彈裝在他車上,綜合事證後,偵結將胡男依非法制作爆裂物罪嫌起訴。

胡男製作的炸彈經鑑定後,證實可遙控點燃且具殺傷力。記者張議晨/翻攝

胡男製作的炸彈經鑑定後,證實可遙控點燃且具殺傷力。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