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住護理之家竟活活噎死 衛生局查出這項疏失

高雄梓官區一間護理之家遭到爆料,有病患慘遭活活噎死。(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梓官區一間護理之家遭到爆料,孫姓當事人表示自己的哥哥沒有慢性病,但有中度精神疾病,送護理之家照護後,卻在4月16日被通知哥哥已死亡,查看監視器畫面後,才發現哥哥被約束起來,並由服務員強制餵食,導致他活活噎死。衛生局調查發現,服務員未有護理人員執照卻對孫男進行抽痰,已違反護理人員法,最高裁罰新臺幣15萬元以上罰金,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事證移送司法偵辦。

孫姓女子表示,自己哥哥3月25日住進護理之家,預計4月17日要接回家,沒想到卻在4月16日被通知哥哥已死亡,經她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哥哥被約束起來餵食,餵食途中哥哥有2次想吐的表情,但照護員並未有動作,直到哥哥頭已向上仰,照護員纔去通知護理師前來。

經解剖發現,孫男氣管與食道被塞滿食物,是被活活噎死的,但當下發生噎住時,照護員還將孫男撇過去旁邊的頭轉回來,強制餵食,而照護員也只進行抽痰動作,並未實施哈姆立克急救法,更沒有叫救護車,害孫男魂斷護理之家。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經查照顧服務員有抽痰行爲事證明確,已違反護理人員法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執行護理人員業務者,最高裁罰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事證含違規行爲監視器畫面均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衛生局說明,護理之家與衛生局簽訂機構喘息服務契約,衛生局依服務契約第19條中止特約。機構未善盡督導之責,已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1-1條規定最高裁罰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