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首創檢舉肇逃 最高獎金6萬
高雄市政會議7日審查通過「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獎勵辦法」,要給予檢舉人獎勵金,最高新臺幣6萬元。高市警察局說,這項辦法將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函送行政院備查及市議會查照後施行。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茂穗說,高市統計民國100年肇逃事件有5件,這項獎勵辦法是全國首創,主要是在鼓勵目擊者或瞭解案情的民衆勇於檢舉肇事逃逸的不法事件。
黃茂穗說,民衆提供事證協助偵破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案件者,可獲得3千元獎金、檢舉肇事致人重傷逃逸破案者可獲得2萬元獎金、檢舉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破案者可獲得6萬元獎金;但是交通事故被害人不適用。
黃茂穗說,檢舉民衆要敘明或檢具足以協助偵查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的具體事實或證據資料,以書面、傳真或電話、電子郵件或其它方式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