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學生修全民國防課程 可折減軍事訓練至多5日

高中生修過2學分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可在之後的4個月軍事訓練中折減至多5日。(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會銜國防部內政部最近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讓適用108課綱的高中職及五專前3年學生,在修過2學分的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後,仍可折減軍事訓練期間至多5日。

教育部表示,在107學年入學的高中職或五專新生,他們適用99課綱,必修2學分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如果他們在學期間又參與過打靶體驗,可在之後的軍事訓練中折減5日;如果未參加打靶體驗,則能折減4日。

教育部說,108課綱去年實施後,原本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中的「基本教練」、「步槍基本訓練」都已不見,而是調整爲「全民國防概論」、「國際情勢國家安全」、「我國國防現況發展」、「防衛動員災害防救」及「戰爭啓示與全民國防」等。

爲維護學生折減軍事訓練期間之權益,教育部會銜國防部、內政部於6月10日發佈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讓現在高中職學生修習的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可以跟折抵軍事訓練期間規定相呼應。

教育部說,現在年輕男性要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他們在高中期間修習的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從以前到現在都是至多折抵5日,並未因爲108課綱的實施而有所改變。

教育部提醒,修畢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學生如欲申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軍事訓練期間,應將就讀學校成績單正本送交該校軍訓單位教務單位審查,經覈對無誤後於成績單右下角加蓋印記,並載明成績合格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內容、時數及得折減日數後,向訓練單位申請折減軍事訓練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