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金融監管總局聯合打擊騙保案1400餘起,都有這些犯罪特徵

“可以說,每一次騙保的背後都是守法者替不法分子買了單。”金融監管總局稽查局局長李有祥在1月3日的公安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針對當前保險詐騙犯罪活動多發的情況,公安部會同金融監管理局在2024年部署開展了爲期7個月的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上述發佈會上就披露了專項工作的成果:共依法立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案件1400餘起,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300餘個,涉案金額累計15億餘元。

騙保四大犯罪特徵

在發佈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華列兵總結了專項打擊工作中發現的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四大特徵:

首先,車險、人身意外險等傳統類型犯罪仍然突出。華列兵表示,有的不法分子裹挾行業、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作案,有的通過專業“碰瓷”、多次製造“高檔二手車”碰撞事故騙取理賠金,有的爲騙取高額意外險理賠金而進行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爲,性質十分惡劣。

公安部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多起類似案件:2022年6月至2024年10月,以犯罪嫌疑人羅某爲首的犯罪團伙裝貼所謂“高價汽車車衣”,後由團伙成員駕駛轎車先後故意碰撞出險328次,夥同汽車改色店通過PS套改車衣質保卡和高額付款轉賬再回流等方式,向保險公司騙取高昂車衣保險理賠金,累計涉案金額900餘萬。

其次,犯罪手段加速變異、騙保險種持續增多。華列兵稱,爲應對金融監管、逃避刑事打擊,不法分子保險欺詐手法不斷升級迭代,像虛構事故、誇大損失、冒名頂替、虛假銷售等犯罪手段變異翻新。新型險種詐騙犯罪高發頻發,呈現出由傳統險種向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運費險、退貨險等全保險業態蔓延的態勢。

例如犯罪嫌疑人蔡某文爲首的犯罪團伙,以某國內大型互聯網電商售後平臺爲依託,專門尋找該電商在發展客戶、簽約售後服務公司、設立家電維修公司等環節流程中的漏洞,利用“退貨險”等新險種或“延保換新”規則制度,在多地分飾售後服務商、供應鏈企業等不同角色虛構退換貨等事實,對該電商旗下財險公司實施詐騙,涉案300餘萬元。

同時,犯罪主體職業化、作案團伙化趨勢明顯。從騙保的典型案例來看,多個案例犯罪貫穿投保、經紀、理賠業務全流程,職業涉及汽修、醫療、鑑定、評估全環節,人員涉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及保險中介、理賠定損、醫療鑑定、汽車維修等全鏈條,不法分子與行業、機構內部人員勾結作案,形成“窩案”“串案”問題特徵明顯。

另外,隱性欺詐風險增多。一些不具備保險業務資質的實體或空殼公司,針對交通運輸、農牧漁業、新能源等行業,以“統籌服務”“安全互助”等新業態爲幌子,誘導客戶購買其自行推出的僞假保險產品,並通過頻繁更換經營地點規避監管,極易造成羣衆財產損失,破壞社會安全穩定。

以車險爲例,第一財經發現近年來就多有消費者被誘導在非正規途徑買入所謂便宜的“保險產品”,但等到事故理賠時才發現所買產品其實是“統籌服務”,對方並無保險資質,最終無法獲得足額理賠。

下一步怎麼做?

李有祥稱,本次專項打擊工作的結束是下一階段反保險欺詐工作的開始。

從保險公司角度來說,反保險欺詐一直是重要工作之一,但仍屢禁不止。公安部表示,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形勢依然較爲複雜嚴峻,團伙型、職業化、跨區域重大保險詐騙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保險相對人合法權益,個別“人傷騙保”案件嚴重損害人民羣衆財產和人身安全,保險領域黑灰產業亂象嚴重擾亂金融保險市場秩序。業內人士認爲,這一部分是因爲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更加多樣及隱蔽,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也需要建立長效的反欺詐機制,進一步提升反欺詐工作效果。

2024年8月,金融監管總局發佈《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下稱《工作辦法》),其中明確反欺詐工作目標是建立“監管引領、機構爲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李有祥表示,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一方面將持續推動《工作辦法》的落地見效,構建監管部門、保險機構、行業組織、外部單位協同參與、職責定位更加豐富明晰的工作體系,突出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反欺詐領域的運用,開展保險公司欺詐風險管理能力評價。另一方面,將專項打擊的經驗做法完善固化下來。包括豐富線索來源,建立“數據匯聚—大數據建模—鎖定線索”的反欺詐工作路徑,夯實行刑銜接工作基礎,不斷健全保險欺詐風險治理體系。

華列兵則從公安機關角度表示,下一步將堅持完善“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構建常態化打擊機制,並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協作配合,深入推動形成保險欺詐綜合打擊整治工作合力。

而針對保險機構會否以反欺詐爲藉口拖延理賠的問題,李有祥迴應稱,《工作辦法》明確規定,保險機構收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賠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及時作出處理,沒有確鑿證據或線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詐爲藉口拖延理賠、無理拒賠。接下來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推動保險公司改變反欺詐工作過度依靠理賠審覈的傳統觀念,將反欺詐工作融入產品設計、承保、覈保、核賠、挽損等各個環節,通過全流程、貫穿式的反欺詐工作提升覈保理賠質效,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保險欺詐行爲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增加了保險產品的運營成本,擡高了保險產品的價格。打擊保險詐騙,遏制違法犯罪,最終受益的是全體保險消費者。”李有祥在發佈會上倡議,廣大保險消費者要增強反詐意識,主動遠離欺詐行爲,共同守護資金安全。

華列兵亦代表公安機關向社會公衆提出加強保險詐騙防範的四點提示:一是提高個人防範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險。二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準確。三是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機構,降低被欺詐風險。四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拒絕非法代理維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保”等虛假承諾,拒絕惡意投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