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起步」打方向燈 騎士超車遭追撞..司機無奈挨告
▲沒撞車卻挨告!公車「起步」釀機車連環撞。(圖/東森新聞/下同)
臺中一名彭姓司機準備將公車開離站牌時,後方機車騎士爲了閃避,向左一偏到內線車道,結果遭到另一臺機車從後方追撞,造成3人受傷。當時司機還下車幫忙指揮交通,但是事後雙方騎士互告,連司機也被一狀告到法院,說他當時沒打方向燈,造成連環追撞。公車司機因爲業務過失傷害被起訴,讓他滿肚子委屈。
畫面可見,公車緩緩起步準備離開站牌,一臺藍色機車騎在左後方,疑似想要閃避往左偏了一下,沒想到卻遭後方機車追撞。藍色機車騎士滾落地,撞上公車前輪,另一輛雙載騎士更慘,狠狠撞到對向轎車,雙雙彈飛躺地。
事發在104年5月29日臺中酒廠站牌的復興路上,至今已經超過1年半。交通分隊分隊長餘元奎指出,「2部機車擦撞,再碰撞到我們公車,造成說2部機車一共有3位民衆骨折受傷。」
公車司機當時下車幫忙指揮交通,並上前詢問傷勢,結果事後雙方騎士互告,連他也被一狀告到法院。彭姓司機委屈地說,「機車正常就是會往右邊行駛,可是他們明顯就是超我的車,我不知道要禮讓左邊,還是禮讓右邊,那我很爲難,真的,不知道怎麼開。」
交通裁決所認爲,公車司機起步沒有禮讓直行車先行,導致藍色機車的遊姓騎士爲了閃避偏移車道,而後方的陳姓女騎士違規騎在內線車道,閃避不及釀成事故,所以公車司機跟遊姓騎士是車禍主因,陳姓女騎士則是次因。
檢察官依據裁決所判決,認爲3人都有肇事責任,分別將3人起訴,只是公車司機屬於業務職責,罰責相對較重,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因爲這起事件,讓彭姓司機倍感壓力,已經轉行當計程車司機,但這場行車糾紛到現在還未能順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