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意外頻傳 南北加強行人路權執法
高雄市加強稽查公車落實路口停讓行人,以捍衛行人用路安全。(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近日全臺發生多起行人遭公車等車輛撞死交通事故,引發社會關注行人路權,爲避免悲劇重演,維護民衆用路安全,雙北市都已要求公車駕駛在重要路口轉彎時,以「指差確認」是否有行人通過,爲維護行人路權及防制死傷事故發生,北市警方還特別進行維護「行人路權」精準執法,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和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日前臺中1對母嬰過馬路時遭公車撞上身亡;北市信義路四段也發生公車撞死穿越車道行人的車禍。北市交通大隊統計,去年1至10月,北市共發生24件行人死亡交通事故,警方經深入分析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可能的肇事原因,發現除車輛有部分責任,9成事故中行人本身都有違規行爲,包含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及未行走行人穿越道等。
爲維護行人路權以及防制嚴重死傷事故發生,北市警方特別進行維護「行人路權」精準執法,去年1至11月共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1萬7649件,較前年一整年增加4460件;取締行人違規3萬154件,比前年多了近5000件。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日上午視察公車行駛狀況時表示,新北市去年11月起新增「駕駛路口停讓動作落實情形指標」,要求公車駕駛須落實停等禮讓動作,維護行人安全。高雄市交通局除每月召集業者檢討、宣導政令,也訂定「公車停讓行人實施計劃」,全面要求公車駕駛長行經路口應減速,擺頭確認左右方無行人後纔可通行。
高雄市交通局因應連假期間人潮多,加派人員在人多路口稽查公車及宣導路口停讓,並不定時、不定點到路口稽查駕駛,只要發現未依規定減速及禮讓行人,將祭鐵腕依道交條例移請警方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