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院遍地開花…公車處怒「再貼就告」!律師疑惑:這能告什麼
行政院長賴清德一席「功德論」引發民怨,青年團體爲此發起活動替行政院「正名」,將周邊公車站牌、路牌等改成「功德院」;對此,北市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表示,此舉已然違法,若再繼續貼,不排除提告。律師林智羣聞言後也在臉書揶揄「呃!有誰可以告訴我,這個可以告什麼?我需要律師……!」
賴清德10月下旬在立法院接受備詢時,表示消防員「捕蜂捉蛇」是「做功德的事情」;隨後又於11月24日指出,照服員月薪僅有3萬,可以把工作看作是「做功德」,一番曉以大義的「功德論述」引起社會羣衆一片譁然。
PTT有網友于30日晚間PO文爆掛,表示要搭乘公車返家時,赫然發現原本應該寫着「行政院」的公車站牌,竟遭人貼上貼紙改成「功德院」;不只是公車站牌淪陷,就連公車路線圖、捷運出口指引牌、捷運站內地圖、人行地下道名稱等等,全都被改成了「功德院」,網友見了也笑稱是「業力引爆」。
事隔一日,公共運輸處出面呼籲,爲利民衆方便使用公車服務,公車營運路線及站名均經覈定後,由公車業者所設置,提供民衆搭乘公車時使用,具有公共服務之性質,切勿恣意破壞毀損站名牌及路線圖內容。北市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也發表聲明,擅自變更站名,造成民衆搭乘公車辨識困難,此舉違反公益,且如此作法涉及破壞、毀損及違反著作權法、民刑法相關規定,倘若再繼續貼上「功德院」,將委請律師,不排除提告。
▼PTT網友貼出照片,表示公車站牌遭人貼上貼紙,「行政院」成了「功德院」。(圖/翻攝PTT)
對此,林智羣律師在臉書PO文表示,「行政院=功德院,可以告什麼?」林智羣指出,在公車站牌貼上「功德院」貼紙,是不會成立毀損罪,「因爲這個行爲並沒有毀損站牌任何物品,除非公車處可以證明,那個貼紙太黏,一但撕開,連同下面原本的標示都會壞掉,否則很難告毀損!」
另一方面,針對北捷援引《大衆捷運法第50條第1巷第9款》,「於大衆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處以新臺幣1500元罰緩。」林智羣疑惑,「張貼貼紙算是拋棄一般廢棄物嗎?其實有點勉強!」
林智羣認爲,思來想去,倘若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真要提告,大概只能以民事侵權行爲處理,但若爲了幾張貼紙請律師提告、請求張貼者除去,成本又遠高於公車處自行除去,也是相當不划算!林智羣表示,「其實這個事情算是政治抗議或調侃的一種,行政機關大可一笑置之,不必過度反應,也不用替民衆擔心,那個站牌誰不知道是行政院?『行政院』就是『功德院』,賴院長都可以接受民衆的幽默了,下面的人卻嚴肅看待,實在沒必要且多餘!」
※本文已獲林智羣律師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