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嫩妹愛上大20歲人夫!偷溜進他家「躺正宮牀上獻身」

▲一名年輕的工讀生愛上大20歲的同事,竟與不顧對方已婚的身分,與對方發展成情侶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男子阿德(化名)曾在某間賣場任職,期間認識了年輕的工讀生小雨(化名),沒想到2人竟發展出情侶關係,不但相約外出發生性行爲,阿德更是將小雨帶回家,氣得妻子心碎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小雨須賠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德先前在某間賣場任職,期間認識了小他20歲的工讀生小雨。而在共事的過程中,阿德不斷向小雨抱怨「與妻子感情不好、想離婚」,並且主動追求小雨,2人最終發展出了不倫關係。

阿德的妻子發現2人往來相當親密,於是曾經詢問小雨,當時小雨則告知,2人年紀相差太大,沒有喜歡對方,只是一般同事的關係。

▲一名年輕的工讀生愛上大20歲的同事,竟與不顧對方已婚的身分,與對方發展成情侶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阿德的妻子聽完後,對小雨放鬆戒心,沒想到某次邀小雨去游泳,卻發現丈夫跟小雨在泳池嬉戲、打鬧的模樣就像情侶,因此又心生懷疑。而經過再三逼問後,阿德也坦承出軌,與小雨是情侶關係。

阿德坦言,自己跟小雨多次牽手、一起去飯店、汽車旅館,並且發生性行爲,還曾將小雨帶回家中,在妻子平時睡覺的牀上發生性行爲。

而阿德承認以後,小雨也接着坦白,指稱自己是工讀生,因爲年輕、愛玩,纔會搞出這些事情,確實有跟阿德多次發生性關係。

阿德的妻子對此大受打擊,遭到2個信任的人背叛,最終決定離婚,並將小雨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衡量雙方財力、社會地位等情況後,判小雨須賠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