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紅衫軍帳目 施明德:可殺不可辱

王定宇日前在政論節目中指稱倒扁總部帳目不清,批評施明德是「詐騙集團」。施明德因而提告求償,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法院判王毀損施的名譽,應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王定宇提出上訴後,高院更一審改判,認定王的言論是關於公衆利益及可受公評之事,沒有損害施的名譽,不用賠償,施明德再度提起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施敗訴定讞。施明德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成功,高院今天再次開庭。

施明德強調,他對公款使用極端嚴謹,當年的紅衫軍期間,要購買一支傘、一頂帽、一把剪刀都要幾個人簽名覈准,領款也要由律師批准,「錢進來,從頭到尾我沒摸到」,施明德也指出,因爲當時他得肝癌,連便當都是家人準備的,紅衫軍完全沒有任何一筆錢用在他個人身上。

施明德也表示,當年他控告王定宇等3人,有2人判賠,僅王定宇免賠,他得知王男的判決結果,感到很生氣,「可以殺我,不要侮辱我人格」,紅衫軍的所有帳目都乾乾淨淨,結餘款最後都捐出去。

經手紅衫軍帳務的律師黃旭田表示,外界對於紅衫軍倒扁行動可以有不同政治看法,但帳務部分則應由事實面進行討論,從事實面看來,施明德的確沒有碰到紅衫軍的錢。

黃旭田解釋,紅衫軍行動的經費收入及支出上有一個流程。錢的支出由決策小組決定,領款也要有憑證,施明德本人也要遵守這樣的流程。至於活動餘款也已委請會計師公會查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