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好心供住 他竟把2只銅爐、90張白鐵椅搬下山變賣

基隆市許姓男子借住宮廟竟心生歹念,趁沒有人在的時候,把宮內的白鐵椅子、銅爐等物品搬下山變賣。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家宮廟的張姓管理人,去年8月18日同意讓許男單獨借住在宮內,許男趁沒有人察覺的機會,偷走宮內存放的白鐵椅子90把,市價3萬6000元、銅爐2個,市價3000元、花瓶1對,市價3000元、印章5個和現金120元。

張姓管理人去年9月28日返回宮廟時,發現宮內財物被偷了不少報案。警方循線逮捕許男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許男僅承認偷走宮內80幾把白鐵椅子,載到山下變賣,其他東西是他在工地認識,綽號「阿峰」的朋友偷的。

法官審理後指出,許男無法提供「阿峰」真實姓名、年籍和聯絡方式等資料供司法機關調查。宮廟被竊的物品,顯然不可能由單獨1人搬運竊取,許男應是將部分犯行推諉給捏造、實際上不存在的「阿峰」,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定許男行爲犯刑法竊盜罪,恣意竊取他人財物,對社會經濟秩序及他人財產安全造成危害,應予責難。許男僅坦承部分犯行,又曾有竊盜案件前科,衡量犯罪動機、手段、竊得財物價值及自述國小畢業、家庭經濟小康等情狀,判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基隆市許姓男子借住宮廟竟把宮內的白鐵椅子、銅爐等物品搬下山變賣。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刑4月。記者邱瑞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