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從國家戰略高度 看引導海外資金迴流措施
在此之前,臺灣連年降稅、提高扣除額,使得臺灣的國民租稅負擔率(稅收佔GDP的比重)只有12.9%,是全球主要國家最低水準,雖然輕稅簡賦是國富民強的最佳指標,但是臺灣在租稅負擔率世界最低的同時,仍然存在高達6兆元的中央政府負債,外加龐大的年金赤字,財政部的確應該採取有效的稅政改革手段,首先停止每次所得稅修正案都必須調降扣除額的慣性,更要扭轉綜合所得稅稅基不斷流失的趨勢。
去年所得稅法修改,大幅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此外,立法院在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文化創意產業措施時,又習慣以減稅的方式來增加誘因,不斷提高、新增各種扣除額,已經成爲一種慣例。但是,長期增加扣除額的結果,據財政部估算,若今年綜合所得總額5.79兆元,就有高達4.4兆元、將近76%的所得被列入扣除項目,實際上課稅的稅基剩下24%。
本報多年來持續呼籲,財政健全是國家長期發展,政府施政的重要基石,全世界除了美國因爲享有美元地位得以在高度舉債下維持強勢之外,其他所有國家,財政穩健如德國則國強,收支結構惡化如希臘則國家前途渺茫,臺灣雖然有傲視亞洲的民主政治體制,卻染上了福利買票的惡習,綜合所得稅稅基降至24%、租稅負擔率全球最低,都是必須正視的警訊。
在財政部的三大賦稅改革重點中,所得稅支出項目得以覈實減除,採取列舉扣除,是迴應大法官745號解釋,認爲財政部違憲所必須進行的修法;另外稅政改革是提升稅務行政的效率,這些都是財政部職權範圍所必須長期努力的工作。三大賦稅改革重點當中,應屬「引導海外資金迴流措施」具有國家戰略的意義,必須從近日中美貿易戰升高的大趨勢來思考,更必須掌握高度的時效,做得好可以讓臺灣產業再往上升級,甚至解決長期困擾臺灣的投資不振、低薪、產業轉型等問題。
引導海外資金迴流不是新的議題,民進黨餘宛如立委早已領銜提出《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給予海外資金回臺租稅特赦,對個人一次性課徵4~12%,對公司課徵7~9%的優惠稅率,回臺資金不得購買房地產,避免炒作,而如果投入政府鼓勵的5+2產業、受獎勵事項或事業,則另有減稅優惠。
在全球追稅,中國大陸各項政策轉向緊縮的大環境下,的確有大量的臺灣個人或臺商滯留海外的資金,有意願回到臺灣,這些原本政府課不到稅的資金,如果能夠迴流臺灣,增加投資,創造就業,對於臺灣經濟轉型升級必然帶來重大的貢獻。
不過,行政院內部對於資金迴流卻有多重考量,包括金管會動員全體金融業的洗錢防制運動,擔心資金迴流影響第三輪的評鑑;包括擔心資金迴流會造成匯率升值;包括擔心引發租稅公平的爭議等,頗有生意上門卻不敢開門迎客的膽怯。
但是,正如同本報《美中貿易戰下的臺灣戰略佈局》系列社論所指出,全球貿易架構已經改變,貿易戰是持久、結構性的戰爭,臺商早已看清楚這個重大的趨勢,產業迴流臺灣不只是爲了短期的租稅優惠,而是長期生存必須採行的調整,此時政府以適當的政策引導臺商資金迴流,投資在5+2物聯網、生醫、綠能、智慧機械、國防、新農業、以及循環經濟等長期發展迫切需要的產業,正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
我們認爲,金管會的洗錢防制運動已經動員全體金融產業,爲資金迴流把關做好最佳的防火牆;海外以科技業爲主體的臺商,原本就圍繞在5+2的先進產業進行研發與製造;同時,政府對於長照產業需要大量的投資,如果能夠發行相關的長照債券,只要利息比美元債券優惠,當能借用海外資金迴流的東風,協助建立優質的長照產業;只要央行適時調節外匯供需,甚至善用OBU,新臺幣匯率就不至於大幅度升貶;當然,避免資金流入房地產炒作,緊盯資金流向,一旦發現違法購買房地產就課與重稅,也是吸引資金迴流必須作好的配套措施。
最後,海外臺商資金迴流不是單純的財政與投資的議題,「引導海外資金迴流措施」的相關法令只是政策的一環,臺灣廠商回臺同樣面臨缺工缺水缺電缺地等問題,需要國發會、經濟部、勞動部、乃至衛福部等全面動員,資金迴流必須要有合法、具有規模、能夠長期發展的載體,做好引資的渠道,導引至產業轉型升級,這正是臺灣的歷史機運與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