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延長照顧新制寒假啓動 每月定額收費最多負擔2000元

教育部景圖。(李侑珊攝)

公立幼兒園於寒暑假不上課,家長必須自行負擔延長照顧費用,所有收費加起來,比私幼還貴。爲解決這項問題,教育部近日通過補助要點,今年寒假開始,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將採取定額收費,1個月最多新臺幣2000元,而不足的開班成本由政府編列經費補助。

教育部去年7月舉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當時臺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提案,希望能透過增加中央補助,降低公幼延長照顧繳交費用,避免公幼招生不良,教育部長潘文忠也承諾會向行政院爭取經費,教育部並於今年1月16日正式修正〈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包括照顧服務人力人事費、鐘點費、加班費差額及行政費用、寒暑假加託服務午餐費、點心費等,均納爲補助項目。

教育部於26日表示,新政策將從113年寒假起實施,以支持公立幼兒園符應家長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不論參加人數多寡,家長都繳交定額費用(寒、暑假期間1個月繳交2,000元,平日每日服務2小時每月約繳交1,540元),不足的開班成本費用由政府編列經費補助。

教育部提到,113年編列經費10.3億元,因參與延長照顧服務涉及家長意願且甫實施,尚難估計受惠幼兒人數。實施定額收費後,若以每班招收10人規模估算,寒、暑假期間每月至多可減少繳交約1萬570元,平日每月至多可減少繳交約1000元。

教育部也說,自113年7月起,部內選擇150個非營利及公立幼兒園試辦臨時照顧服務,每園補助增置1名人力,並在各據點排定固定服務時段,以提供育兒家庭臨時性支持措施。補助經費約1.125億元,具體實施方式尚在規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