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資產活化 桃園調配空間打造公託、長照、社福館
桃園市財政局推動公有建物活化,10日在桃園市政府進行「推動公有建物供需調配,促進資產活化效益」專題報告,桃園市長張善政主持會議。(賴佑維攝)
桃園市財政局推動公有建物活化,10日在桃園市政府進行「推動公有建物供需調配,促進資產活化效益」專題報告,目前桃園盤點少子化校園餘裕教室空間及低度利用市民活動中心轉型使用共13案,可作爲公共托育設施、長照及社福場館、會議室或檔案空間、兒童文學空間等使用。
桃園市政府去年推動公有建物調配及興建機制,併成立公有建物專案檢核小組,迄今已辦理32處公有建物實地會勘,並將少子化校園餘裕教室空間及低度利用市民活動中心轉型使用,達成調配既有建物餘裕空間共13案,面積計5363平方米,供作公共托育設施、長照及社福場館、會議室或檔案空間、兒童文學空間等使用。桃園市長張善政10日主持專案報告會議,聽取財政局簡報。
釋出空間中,校園大園區五權國小、龍潭區凌雲國中、龍潭區三坑國小、大園國中、龜山區山頂國小以及自強國中,將作爲公託使用。市民活動中心釋出則有新屋區下田市民活動中心、蘆竹區外社市民活動中心、蘆竹區宏竹市民活動中心、大溪區綜合市民活動中心、大溪區舊三元市民活動中心,已調配爲長照及社福場館、會議室或檔案空間,另有一處爲市立兒童美術館置地廣場6樓,將作爲兒童文學空間使用。
市府強調,爲發揮公產及預算資源之最大效益及創造資產價值,各機關學校應善用公有建物資源,讓館舍能朝多元複合式使用;因應社福政策空間需求,市府積極盤點經管建物,釋出餘裕空間供利用,尤市民活動中心儘量朝共用爲原則,以提升建物的使用度;此外,倘有新建廳舍或搬離,應釋出原使用廳舍空間供調配使用,對已完成調配媒合建物,獲配機關亦應依計劃期程積極辦理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