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法不修?財部:列爲本會期優先審查
對於縣市合併近兩年,公債法修正草案仍躺在財政部,中央權責單位「思考不周延,施政不積極」之外界聲浪,財政部澄清指出,公債法修法將列爲本(82)會期優先審查法案,且爲協助過渡期間地方財務需要,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將持續協助地方財務收支調度,並審酌實情,從優考量。
財政部表示,「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已由行政院99年1月5日送請立法院審議,惟未能於立法院第7屆會期完成立法,之後財政部依據行政院覈示,積極重新通盤檢討,除二次邀請學者專家開會研商外,並於日前召開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座談會,聽取地方政府意見,目前公債法修正案已經依行政院指示,將列爲本次(82)會期優先審查法案。
此外,雖然公共債務法在未完成修法前,部分直轄市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仍適用原縣市債限,不過,爲協助過渡期間地方財務需要,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已經持續協助地方財務收支調度,並審酌實情,從優考量。